起訴離婚時僅以QQ聊天記錄作為丈夫出軌證據被駁回

起訴離婚時僅以QQ聊天記錄作為丈夫出軌證據被駁回

妻子下載丈夫近2個月的QQ聊天記錄作為其出軌的證據而要求離婚,但因為無法證實網絡聊天者的真實身份而被法院駁回。

2004年,萬先生與梅女士登記結婚,二人在京城某建材超市做潔具銷售工作,今年3月以來,梅女士發現丈夫在家上網時突然變得鬼鬼祟祟,於是,梅女士找到專業人員破解了丈夫的QQ密碼,打開了丈夫與其中某位女網友的聊天記錄,竟然看到極其曖昧的聊天內容,從該內容上可以看出丈夫與該女網友是2個月前認識的,其間曾多次幽會偷情。梅女士十分憤怒,隨即將聊天記錄全部打印出來作為證據並以丈夫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存在嚴重過錯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與萬先生離婚且獨佔全部夫妻共同財產。

庭審中,本離婚律師作為萬先生的代理人針對原告的證據提出兩條抗辯理由,1、QQ聊天公民之間的私聊,該聊天內容顯然屬於公民隱私。雖然梅女士與萬先生是夫妻關係,但萬先生的個人隱私仍應受到法律保護。假使該聊天內容是萬先生所為,但梅女士採用私自破解他人QQ密碼的方法,下載取得他人的聊天記錄也屬於侵犯他人隱私,該證據因取得方式違法而無效;2、QQ註冊採用的是非實名方式,因此其使用者在網上的身份信息大多是虛假的,我方從未承認該QQ號為萬先生所有,萬先生也從未在網絡上說過那些曖昧的話語,而梅女士也沒有其它證據證明該QQ號是萬先生的,因此,本案中梅女士提交的聊天記錄根本無法證明萬先生有出軌行為。基於上述兩個原因,請求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駁回梅女士的訴訟請求。

最終,法院以聊天記錄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無法證明梅女士的訴訟主張為由,駁回了梅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事後,在本律師的調解下,雙方協議離婚。

本婚姻律師評析:本案中,拋開萬先生是有否出軌行為這件事兒,單就梅女士在訴訟前所做的取證準備工作講是非常糟糕且不成功的。因為其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合法有效地取得丈夫的出軌證據,只是簡單草率地找他人破解QQ密碼,複製打印聊天內容後就把其當作證據提交給法庭的行為是極其草率的。梅女士在起訴前如果採取更為合理有效的取證方式,我想該訴訟離婚的結果最終很有可能會是一份有利於梅女士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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