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身邊事」6月起 成都將對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實施排放備案登記和標誌管理

昨日,市環保局對外公佈了《成都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對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排放備案登記和標誌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實施排放備案登記和標誌管理。

備案登記為期一個月 可通過網絡和現場兩種方式

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可通過網絡申請方式(成都市環境保護局官網下載的APP),以及現場申請方式(區(市)縣環保部門受理點)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從7月1日起,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人(單位)存在未備案登記或使用與備案不符等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成都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辦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予以處罰。相關違法信息同時抄送行業主管部門和徵信管理部門。

對國一及以下標準裝有柴油的工程機械設置禁用區

今年1月2日起,成都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設置了禁用區。國一及以下標準(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的裝用柴油機的工程機械被認定為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在此次登記備案後,每輛非道路移動機械都會在車身貼上紅、黃、綠、藍、紫相應顏色的“牌照”,能夠一眼識別其屬於哪種類型的機械以及可能會造成的汙染程度。

據市環保局大氣處處長劉智介紹,“目前成都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包括,四環路(繞城高速,G4201)(含)以內所有區域;劍南大道以東、成自瀘高速(G4215)以西、四環路以南、六環路(第二繞城高速,G4202)以北範圍內(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區域。”

「成都身邊事」6月起 成都將對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實施排放備案登記和標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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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指施工現場作業的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攤鋪機、起重機、旋挖機、強夯機、履帶吊車、內燃樁工機械和叉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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