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两级法院联动 强制搬迁53间店

广西玉林:两级法院联动 强制搬迁53间店

搬迁现场(梁毅 摄)

2018年5月31日上午,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玉州区人民法院协同执行,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53间铺面(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进行强制搬迁。

广西玉林某PS版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所有的位于玉林市一环北路1053号(原金龙大转盘)的房地产和机械设备,被法院依法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了整体公开拍卖。最终买受人广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价3800多万元竞得。

拍卖成交后,因被执行人某PS版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早已下落不明(公司停业),已被拍卖的财产被各承租户占用。玉州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次公告、通知,但各承租户仍拒不搬离,导致该房产无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广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玉州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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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法院执行现场(唐俭 摄)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及53间铺面的搬迁清障工作,任务艰巨,影响范围广,玉州区法院及时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汇报,请求协同执行。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调配人员协同行动。当天上午,200多人组成的执行队伍来到执行现场,按照原定的计划和任务分工各就各位,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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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广告牌(梁毅 摄)

玉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斌、玉州区法院詹一林院长亲自到场指挥执行工作。本次行动总指挥——玉州法院吴仲进副院长严令一声下:“执行工作开始”,推土机、叉车等重型机车开进现场,将承租户房屋内的重大器械进行搬迁。

执行干警对整个过程进行摄像,对清理出来的物品进行清点,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并指挥搬运工人将登记的物品搬出路边空地,避免造成场面混乱。法警大力维护现场秩序,对情绪激动的承租户进行教育工作,并协助执行人员对重大物品进行搬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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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仲进副院长与尚未搬迁完的承租户进行沟通(唐俭 摄)

在执行现场,被执行房屋的各承租户见到强大的执行队伍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后绝大部分主动配合清障搬迁工作;但也有少部分租户拒不愿意搬迁,卷闸门紧闭,但被工作人员破门强制执行搬空房屋。对一部分已主动搬迁,但由于物品较多无法在当天搬完的租户,吴仲进副院长及执行人员也人性化执法,协调承租户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给予多几天的时间租户搬迁,承租户也表示一定在最后的期限内自行搬迁。

经过一个上午的行动,被执行的房屋基本完成搬迁工作,由于机械等物品重大暂未完成搬迁的承租户都表示会自觉履行,本次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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