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都道,多事之秋,这个九月可算是对这个词最好的注解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你只消打开手机,通过那些看不见的信号、网络,越来越多公众人物的生活被暴露在人们眼前。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古往今来人们对于这些人家长里短的小事就从未停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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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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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服人

秦汉时期女性地位是要高于后世的,在儒家三纲五常思想不算流行之前,女子虽然在考试、做官、经商等方面很少出现,但是在婚嫁上面还是有一定自由的。女子改嫁、再嫁是很正常的社会现象,不受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就从秦朝说起,秦朝不但女子能离婚还可以再婚,再婚还可以再再婚。《史记》还有记载"六婚"的——"户牖富人有张负,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

秦朝还有一句"夫为寄猳,杀之无罪"。简单来说,就是老公出轨还可以合法的砍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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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

惊呆了宝宝,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各位男同胞有没有心下一凉?

汉朝女子不但能与丈夫离婚,而且还能主动提出离婚,以及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的。

现在保存的汉朝法律,虽然已经看不到有关规定,但从史料记载,妇女改嫁的事情司空见惯。《汉书》中还记载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后来被改编成戏曲广为流传。京剧叫做《马前泼水》。这个故事说,汉朝有个人叫做朱买臣,家里很穷但是喜好读书。他经常打柴卖钱维持生活,一边担着柴一边读书,还在路上引吭高歌。他的妻子也担着柴跟他一起贩卖,看他这个疯疯癫癫的样子很不好意思,劝他不听,就说干脆离婚算了。朱买臣说,你既然等不到我时来运转之日,离就离吧。这样两个人离了婚,他的妻子也就改嫁他人了。有一次朱买臣担着柴走在坟地里,恰好他的妻子和后夫正在上坟,看见他饥寒交迫,还招呼他吃饭。后来,朱买臣果然受到重用,做了太守。皇帝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劝他荣归故里。回故乡时,当地隆重迎接。他在马上,见到他前妻的丈夫正好为他修路,在那里泼水,于是把她前妻夫妇接到官邸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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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马前泼水》

这还真是好聚好散的典型例子,遗憾的是为了迎合男权思想,戏曲里朱买臣前妻的形象被丑化。

到了唐朝法制就更完善了,甚至将协议离婚正式写入律典为后代所继承发展。

“和离”正式写入律典,始见于《唐律·户婚》,其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不坐就是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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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和离

涨姿势:“和离”是基于双方感情破裂而发生的,婚姻讲究缘分,既然双方感情不和,不如好聚好散。

宋代承袭了唐律内容的同时,自然沿用了“和离”制度,据《宋刑统》记载“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议曰:“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意思是说,夫妇若感情不和,可协议离婚,法律不给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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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

宋朝法律还对妇女主诉离婚的一部分权利明确提出保护,如规定“诸令妻及子孙妇若女使为娼,并媒合与人奸者,虽未成,并离之”,既丈夫强迫妻子为娼,即使未成,妻子也有权离婚;“被夫同居亲属强奸,虽未成,而妻愿离者,听”,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有权利提出离婚。而在实际上,一些宋朝女性还会因为丈夫“包二奶”、丈夫贫病而提起离婚诉讼,并得到法官的支持。

案例解读

洪迈《夷坚志》记载:唐州有个叫王八郞的富商,在外面包了个二奶,嫌弃结发妻子。妻子“执夫袂,走诣县,县听仳离而中分其资产。王欲取幼女,妻诉曰:‘夫无状,弃妇嬖倡,此女若随之,必流落矣。’县宰义之,遂得女而出居于别村。”妻子拉着丈夫到公堂闹离婚,法官准离,并判妻子可分得一半家产,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和离有一定的仪式,《礼记》中记载,不但有夫出妻的仪式,也有妻出夫的仪式,出跟被出的双方都以谦辞自责。从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书”看来,当时男女的地位似乎相当平等。“放妻书”内容大体分成三段。第一段重述夫妻缘分,经累劫共修得来,本应如水如鱼,同欢终日。接着第二段描写目前的状态,由于两人个性不合,经常冲突,大小不安,六亲相怨,实在无法继续下去了。第三段写离婚的祝福,既然无法同处,不如分开,同时祝福男女各有前程。在放妻书末尾,有的还会注明给女方赡养费。而放妻书都要会聚两家父母、亲戚共同作证。

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放妻书须会聚两家父母、亲戚共同作证

在出土的敦煌官私文书中,约有十几件唐宋时期的“放妻书”,亦即俗话所说的“休书”,换成现在的说法,就是“离婚协议书”了。

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放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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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妻书

原文如下: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木(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除书。

解读:虽然大意是说这对夫妇结婚之后,才发现彼此不相安谐,妻子成天唠叨(“一言十口”),丈夫则渐生嫌弃之心,“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于是请来双方亲友,协商离婚事宜。但这离婚协议书写的可真美~

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放妻书

原文如下:盖闻伉俪情深,夫妇语义重,幽怀合卺之欢,念同牢之乐。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共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作为后代增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求一别,所有物色书之。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械(解)恐(怨)舍结,更莫相谈,千万永辞,布施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时×年×月×日×乡百姓×甲放妻书一道。

解读:这小夫妻婚后三年,因感情不和、性格不合,遂友好分手。请注意他们的离婚协议书提到丈夫对妻子的经济补偿:“三年衣粮,便献柔仪”,即离婚后,丈夫一次性向妻子支付三年赡养费。

这些唐宋时代的“放妻书”尽管内容各异、版本不尽相同,但在语言与格式上却具有鲜明的共同特点:

文词都非常优雅、含蓄,有一种“文青”的味道,虽然抄写的人常常写了错别字,或因漏字、误抄而显得文辞不通。

看这些“放妻书”,我们可以确知:唐宋时代,一对夫妻不管在实际生活中多么难以相处,但他们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却都表现出谦谦君子与淑女所应有的礼节、教养。

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放妻书

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离婚也要有礼有节,这点着实可贵!

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尴尬~

还是有人不赞同男女平等哦 ,所以姐姐妹妹们,我们继续加油咯~

谁说古代只能休妻?明明还有休夫!

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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