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成企业会对职工产生什么影响?

一只天鹅的眼泪

题目: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会对职工产生什么影响?

这位网友问,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我们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分成了三类。

第一大类就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国家又将这类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

第二大类,就是我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三大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确实要改制为企业。这类单位一般是指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过其实大家可以放心,我们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就跟我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样,尽量保持稳定,尽可能不影响大家的待遇问题。

甚至改制为企业的人员,工资待遇能够提高不少,像我们的两桶油、电网、铁总等等。

很多人印象里,以为相我们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就是让他自生自灭,那是不可能的,改制为企业后,仍然是属于国有企业序列。

一般来说,地方政府会根据它的属性,将它并入市政或者城发城建等大集团的下面,树大好乘凉,大家也该知道。基本上原先的事业单位老人,肯定能够顺顺利利的熬到退休。

当然,如果不放心的话,也会出台相应的提前退休规定,或者转移至主管部门的相应事业单位,不过一般是有名额限制的。

至于年轻人,可以选择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补偿金之后,自己创业。现在不少体制内的人才,已经开始关注向体制外发展,我们这儿前几年也流失了一个区长。

至于我们的退休待遇。国家2014年10年月就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发新办法,计发办法和企业退休人员是几乎完全一样的。

实际上,只要我们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就是每缴费一年或者视同交费一年,计发一年的退休待遇,这样的话,我们企业和事业就可以实现有效衔接。

比如,2018年改制为企业后,退休时2018年之前的缴费年限,要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计算方法计算,其实主要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及指数认定以及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问题。

大家都知道,2014年之前我们的事业单位都没有交保险,如果转为企业后,比如天津的企业过渡性养老金是从97年开始计算,那么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上从1997年到2014年,就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

所以,国家一般是不会留这么大漏洞的。而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后的新办法退休待遇,将直接跟缴费基数挂钩,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只要用一种交费基数交费,退休待遇就完全一样。而企业的自主权在企业。

还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后,可能还有一部分非规范补贴,这一部分钱实际上企业也是可以参照事业单位标准予以补贴的。

所以,总的来看这次事业单位改制企业,对于职工的待遇不会有太大影响。


暖心人社

二类事业单位,就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有两个方向,一是保留公益性质,二是改制为企业。

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

2、改制为企业。这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有收费职能且承担的职能可以被社会代替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单位会改制为企业,例如2018年初实行的公证、律师改革,将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将所承担的公益事业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司法局,然后由司法局委托社会机构承担。将其可以社会化、企业化的职能,直接随着改制推向市场,实行公平竞争。

二、改制后人员去向:

1、保留公益事业单位属性的,其人员保持原状不变。

2、改制为企业的,其人员流向有三:A、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这主要是有正式身份的体制内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等。

B、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工龄满二十五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改制过程中可申请提前退休;或者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其疾病类型在规定的病休范围内的,可以申请提前病休。其它虽然不符合条件,但距离退休年龄较近的人员,同样也可以破格申请。

C、自主择业。主要是单位内的合同工、临时工、人事代理等临时用工,在改制过程中,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补助,由其自主择业。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也可以根据自身要求选择自主择业。

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对改制人员要区别具体情况不同处理,不能简单推向社会、推向市场,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以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真宁腔调

看着这个表达不准确的问题,和下面几条不靠谱的答案,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这说明我们zf部门宣传不到位,怪不了大家。

作为一名机构编制工作者,我当然有责任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政府的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前些年都是放在人事部门,去年开始陆陆续续改为机构编制部门,对,就是我们编办。

我们温州市去年底调整的,算起来在浙江省是比较早的地市。趁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体制调整机会,我把过去几年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都再学习了一遍,所以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来龙去脉算是比较了解,对改革的未来走向也有自己的深刻认识。

这生产经营类是不能称之为二类事业单位的,我想你之所以有这种错误的认识,可能和一篇网文有关。题目叫《事业单位改革分三类,其中第二类最惨》,截图如下:

严格来说,这个标题是不规范的,应该改为《事业单位改革分三类进行,其中这一类最惨》。在国家的文件里,生产经营类是排在最后面的,显然不能称为第二类。不过那篇网文这样表达,也是能自圆其说的,因为从行文角度,作者是对自己上述描述的先后来来称呼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二类的,截图如下:

马马虎虎,作者行文中,生产经营单位是第二类。但是我们抛开作者当时的语境,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为二类事业单位,这是要让人笑掉牙齿的呀。


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员工怎么安置?

这是一个难题,它关系到人,所以非常重要,需要妥善解决。

从目前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改革起步早、进度快的地方来看,在人员安置一般采取如下办法:

一、不同人员安置不同。
人员安置的范围,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编外无安置)。按照改革的不同形式,根据人随事走或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人员安置工作。

一是部分原则留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原则上继续留用原单位工作人员。转制单位应当自完成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留用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二是部分提前退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本人申请并经转制单位批准,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由转制单位发放。离岗期间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单位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事业单位的办法执行。提前离岗人员继续按规定参加其他社会保险。

三是部分自主择业。经协商一致,与转制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国有资产退出的转制单位原编制内工作人员,转制单位应当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因工(公)伤残被鉴定为5-10级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由转制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四是部分部门统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不具备转企条件而被撤销的,其人员安置由原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通过积极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培训转岗等方式,将人员安置到本部门其他适合的岗位。要做好安置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或转岗培训工作,使其尽快适应新岗位要求。

二、在社会保险衔接方面,转制单位转为企业后,按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和比例、个人账户等执行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10月1日前在编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4年10月1日至转制单位转企前,应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转制为企业后,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离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休费待遇标准和医疗待遇不变,离休待遇及调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统一解决。离休人员的日常管理由转制后单位负责。

转制前已退休人员,原退休费待遇不变,其基本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审核确认后,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事业单位的办法执行。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不含提前离岗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在转制后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其差额部分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补贴基数为单位转制时所在市(设区的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与本人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算的养老金的差额,补贴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在5年过渡期内退休的,按对应年度分别发给补贴基数的90%、70%、50%、30%、1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

转制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转制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转制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后,其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转制为企业前拖欠的离休人员基本待遇费用、已退休人员退休前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缴纳和支付。

协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领办创办企业的,享受我省创业扶持政策。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可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也可委托当地人社行政部门认定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凡按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社保部门尽可能考虑各种情况的人员实际,所以相对比较复杂。


历史趣趣吧

事业单位改革正逐步推进,具有经营性质的的事业单位,正逐步改制为企业,对职工有什么影响,我说说我的理解:

编制:原事业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人员将全部去除事业编制,与改制好的新单位签订企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所有人身份变为企业职工,企业将拥有极大的用人自主权。

待遇:取消原先事业单位按岗位、级别发放工资的模式,所有人的工资、待遇将市场和企业效益决定!

欢迎大家留言,交流不同的想法和意见!我一定会认真回复!本人陆军31军86师退伍士兵,欢迎大家关注我!


宸的爸爸

首先,应该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二类事业单位。

二类事业单位: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下面,还要明确一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企业与事业单位最大的区别,一是生产经营目的不同,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而二级事业单位发挥的是政府职能,主要目的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二是资金来源不同,企业它的资金特点是自收自支,二级公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

下面来分析,改革后有什么影响:

第一,从工作积极性来看。二类事业单位改革,能够极大调动员工积极性,因为自负盈亏,不努力也就会面临着倒闭破产,没有财政这样的强大后盾支持。从这个方面来看,对那些积极上进的职工创造了良好条件,而对过去事业单位上那些混生活的老资格,则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了。



九品芝麻吏

很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公益二类单位偏向于企业性质,但又不同于企业,由财政差额拨款。题主的问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后产生的问题。国家事业单位的改革最终会向两极发展,要么具有行政职能的或者被授予、赋予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回归到行政机关编制,要么彻底推向社会、推向市场。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般是这些:教育类如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公立幼儿园等;科研类如各种科研所;文体类如歌舞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卫生类如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院;社会经济服务类如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这些性质的单位极有可能彻底推向市场,变成国有企业。那么推向市场后对原来的职工有什么影响,具体分析下:

一,改制后单位与职工按工龄的长短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只要职工没有重大过错,基本上不会被解聘;

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事业编制干部,待遇不变,仍然归上级部门管理。

三,新招收的人员和原有人员是有区别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由本单位承担,国家不再承担。

四,单位改制,部分具有行政性质的岗位及人员被收回到行政机关编制单位。这一种应该是最好的,因人而异。

最后,我认为改制为企业后,国家肯定会大力扶持这些企业的,这些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市场中肯定有立足之地。如果单位的效益好,工资肯定比原来没改制前要丰厚的多。改制后,就等于自己和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肯定会更努力的。至于退休,只要养老保险金基数按规定扣缴,在本地基本上都拿的差不多的,不信你去问问各方面相近的退休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就知道了。


日子沾上失落



一、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在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中,这一类主要改革为企业。通俗点说,这里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就是所谓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对现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为企业,有可能进行企业注册,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这样的结果就是,这类单位就会进入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同其他企业一样进行竞争。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职工收入。按照这样的情况,职工将不会再出现原来是事业单位时,只要一天到单位上班,哪怕来点个卯其他工作不干都能混着拿工资的情况。每一个企业职工只有心系企业的发展,把自己投入到企业中,同企业同呼吸同命运。企业发展了,经营状况好了职工的收入就好,相反的,企业经营状况不好,职工的收入也减少,甚至到最后的下岗。





总之,不管是哪一类事业单位,“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自己的能力提高了,无论走到哪里,单位性质怎样变,对于那些有所准备的人来说,未尝不是最好的变化。


沐晨问答

题主所说的应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后,职工在待遇、编制上的变化,公益类二类事业是保留的,不会改成企业。

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即具备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其中,只有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保留,其他两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取消事业编制,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要么成立行政机构,要么行政职权收归行政机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成立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营。

现在谈谈影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事业编制取消,身份变为企业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参与企业竞争。三年内,政府一般给予税收和政策优惠,运营效益好的企业,会比原来事业单收入更多,人员工资也会进一步提高,也不排除社会效益不好,社会需求减少的行业,除了政府购买服务外,也要考虑转型了,此类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市场风险是有的,没有绝对赚钱盈利的事。





园林之友

虽然事业单位改革,但我觉得改革对企业并无带来什么大的影响!现在的社保,国家还是实行两套社保管理,即企业养老和机关社保养老。虽都实行养老保险缴费,但到领取养老金时,所计算的领取方法却不一样。在职缴费也不同。比如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还是由国家增加其工资来缴,而企业就得视经营好坏来确定是否由职工来全额缴费或企业单位缴费。养老金计算据说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实行在职工资百分九十或一百计算。而企业退休是实行缴费和其工龄计算。因此说相同其实并不相同


晴雨31573053

只要企业经营的好的话,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影响,毕竟现在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已经都已经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了,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是铁饭碗了,退休时候的养老金的领取和私企的员工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

有所区别的就是在

职的时候的工资福利了,所以说如果企业经营的好的话,工资福利方面的待遇会超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因为企业的工资福利执行起来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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