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其實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李大嘴 大嘴讀史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是一句愛情的誓言,承諾愛情的永恆。

不過,出自《詩經》的原文說的未必就是愛情,而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其實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來讀讀原文《詩經·邶風·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戰鼓擂響,出征在即,前途險惡,互道珍重。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其實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和誰互道珍重?執的是誰的手?要和誰天荒地老?這些都有說道。

東漢經學泰斗鄭玄在解釋這首詩的時候,是這樣說的:“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執其手,與之約,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

鄭玄旗幟鮮明地說這句詩表達的是戰友情,也就是男人之間的情誼。

到了魏晉時期,經學大家王肅向鄭玄的地位發起挑戰,對鄭玄進行全方位無死角的批評,其中也提到了《擊鼓》這首詩的解釋。

王肅認為鄭玄在胡說八道。“言國人世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

出征不是要送別嗎?送別的時候和老婆許下美好的祝願不可以嗎?

雖然說王肅的影響力也很大,但作為《詩經》正統註釋的《毛詩正義》並沒有認可王肅的觀點,還是用戰友情作為主流的解釋。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其實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毛詩正義》是官方審定的權威教材,如果你參加科舉,說這是愛情,好吧,恭喜你,答錯了!

到了宋朝,有個大V跳出來力挺王肅,這個大V就是歐陽修。

歐陽修從這首詩的背景出發,深挖《毛序》、《毛傳》,認為鄭玄理解有誤。不過,歐陽修的觀點也只是觀點而已,並沒有對鄭玄的解釋取得壓倒性的勝利。

又過了差不多一百年,儒學超級大BOSS朱熹在他的《詩集傳》中一錘定音:別爭了,這句詩說的是男女之間的愛情!

《詩集傳》作為元明清八百年《詩經》學的頭號權威著作,“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愛情解釋延續至今。

如果仔細研究,你會發現,關於一首詩的解釋,爭吵數百上千年,實在是很平常的事情。從我們一般人的角度來說,也未必就一定要支持哪種說法,把詩讀上兩遍,分別用“戰友情”和“愛情”去體會詩中的情感,得到兩種不同的滋味和體會,也挺好的。

其實,關於“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理解,除了“愛情說”和“戰友情說”,還有第三種說法,那就是“基情說”,這裡就不討論了,呵呵。

把這首《擊鼓》再讀一遍吧。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其實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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