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擅改门面 业委会诉求拆除获支持

日前,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支持了业委会的诉讼请求,判决业主王某拆除违规改建,苏州中院二审维持了该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业委会符合民诉法中其他组织的条件,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且在诉前获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程序合法。王某在装修时将门面房廊檐下部分封闭后纳入室内,占用了公共空间,事实清楚,市城管局和市规划局的审批仅是对广告牌效果进行审批,王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廊檐下通道归其所有,其侵占公共通道的行为,违反了小区业主公约,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应予恢复原状,故判决王某将门面房廊檐下封闭部分予以拆除。

法官点评:小区业主既是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的受益者,也应是和谐友爱、文明和睦小区环境的倡导者和维护者。所以,业主在进行装修、改建和其他活动时,要考虑自身权利和公共利益的界限,避免侵犯小区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破坏安定祥和的小区氛围。曾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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