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臺法院公佈新一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涉20人

以下被執行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予以公告。仍不履行的,法院院將依法對其拘留、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桓台法院公布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20人桓台法院公布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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