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被拒之門外 失信「老賴」忙履行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被執行人王某去銀行貸款時,被銀行的工作人拒之門外,知道自己成了失信被執行人後,王某很是懊惱,為了擺脫“黑名單”的影響,王某主動來到蘆溪法院將4萬元執行款交到了申請執行人手裡,執行法官依法為其屏蔽了“黑名單”,一起借貸糾紛案順利執結。

申請人李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8年3月,雙方在蘆溪縣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向李某償還借款5萬元,並約定了還款日期。但王某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李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立即運用查控系統依法對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財產登記情況進行查詢,發現其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法官在聯繫王某時,勸其主動履行義務,王某極不情願地給付10000元后便不再繼續履行還款義務,便以“隱身”的方式躲避執行。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繫都被拒,決定發送消息予以最後警告,可依然置之不理。2018年6月20日,法官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近日,王某在銀行辦理貸款時被銀行工作人員拒之門外。這時,王某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馬上趕到蘆溪法院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希望法院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王某說:“我一直都抱著不還款的僥倖心理,以為可以一直拖延,殊不知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對我的生活帶來如此大的影響,我對自己躲避執行的行為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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