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方案》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我市出台《方案》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我市出台《方案》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定西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校外培训机构非法违规办学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是全国性的统一治理行动,旨在优化立德树人环境,依法治理扰乱教育秩序,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排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专项督促检查四个阶段。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具体治理任务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市教育局在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中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0932-8221753,[email protected]。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也将公开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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