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年前,古代发明了一种比砍头更羞辱人的刑罚,想自杀都难

600年前,古代发明了一种比砍头更羞辱人的刑罚,想自杀都难, 无论是什么时期,都需要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因为无论是什么时候,道德的约束都无法绝对的做到公平,所以对于一个有秩序国家来说,法律是必须要有而且要是全方位的、公正的。我们通过史书或者是古装电视剧可以了解到,古代的律法中有一些是相当残酷的,今天我们将介绍一种刑罚:站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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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枷这种东西在电视剧里面也是很少出现的,最多的还是木枷。木枷是戴在犯人的脖子上的,以便于束缚住犯人的双手。在明朝,枷长五尺五左右,全是由木头制作而成的,而且重量有三十五斤左右,戴在人的身上是让人很难呼吸的。对于犯了罪的人来说,他们需要去最热闹的街市上进行游街而且要戴着木枷,奇怪的造型最能吸引别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游街,忍受着别人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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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刑罚的目的有两种,一是对于罪犯的一种惩罚,二是杀鸡儆猴。后来,这种刑罚继续沿用,而且更加的变本加厉,改变了木枷的重量,重的竟然有一百五十斤左右,这对于任何人都是一种痛苦,而且戴着木枷,让人的行动无法自由,很多犯人的脖子和手都是血肉模糊的,非常痛苦的一种惩罚。再后来,律法按照了不同的人犯罪的大小,规定戴木枷的时间,但是这种刑罚的实施并不公平,很多人都不能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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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期,新出了一种处罚的方式:站枷。这种刑罚比木枷更加的痛苦。站枷就是让人站在里面,外形就像是一个牢笼,但是比牢笼小得多,只能容下一个人,而且越向上越窄,站枷里面放着石头。但是这里的石头不是我们脑补的那种伤害人的石头,而是可以救人的石头,对于刑罚不是很重的犯人们,他们可以得到这些石头去垫脚,来让他们可以呼吸,但是对于犯罪比较重的人来说,他们就没有这些东西。很多人都是因为无法得到石头垫脚而直接脖子吊在上面,活活的吊死。这些石头都是我们平常可以看见的最最普通不过的了,但是在这些人的眼里,它们可以救他们的性命,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最好的东西,最起码可以让他们好好的活着。人生最小的需求就是生理需求,而当这个生的需求最迫切的时候,也就比生理上的饥饿更加的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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