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如此欺客,普通消費者網購維權何其之難|明眼瞳經

店大如此欺客,普通消費者網購維權何其之難|明眼瞳經

店大如此欺客,普通消費者網購維權何其之難|明眼瞳經

店大如此欺客,普通消費者網購維權何其之難|明眼瞳經

|桂依然

當網購越來越融入人們的生活,每個人多多少少經歷過網絡消費維權,然而能“堅持到底的維權”很少見?發現在京東自營網站上購買的洗臉皂明顯輕於專櫃產品之後,家住杭州的魯先生選擇了一條漫長的維權之路:從與電商客服周旋、向工商部門投訴,到將京東告上法庭,勝訴後對方上訴、二審最終維持原判,前後總共耗時一年多。

5月3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京東未盡提供產品真實、全面信息的義務,誤導消費者做出錯誤購買,構成欺詐,並支持了魯先生的所有訴求:返還購物款4620元,以及支付三倍賠償金13860元。

近日,魯先生向澎湃新聞講述了這段麻煩層出不窮的維權歷程。他的經歷或許能告訴我們,一個普通消費者也可以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應有的權益。但時間也太過漫長了一些。

一場官司折騰一下,魯先生漫長、艱難的維權之路,真是讓人倒抽一口涼氣。一年的堅守,“一條路走到黑”,一路上可謂一波三折,險象環生,全無絲毫“消費者就是上帝”的意味。其實,權利在一些網商平臺受到侵害,已非個案,作為像魯先生這樣的普通消費者,作為無名小卒,他們的權利誰來保障!另外,在自己的平臺上出現售假質疑時,平臺方首先做的並不是如何自檢,爭取將假貨杜絕,而是聽之任之,讓假貨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甚至還懷疑消費者維權的動機,偌大一個電商平臺,你這樣做,實為不妥。當絕大多數普通消費者面對“店大欺客”時,要麼選擇痛苦地忍受,要麼像魯先生這樣約等於自虐一樣的踏上漫長的維權之路。

不得不說,如今的消費市場,尤其是一些電商平臺,消費陷阱、霸王條款、缺斤少兩、以次充好、服務打折……的事兒曝光頻頻,可以說早就汗牛充棟。而網友除了在每年一度的3.15那個時間端口上,在網上無奈地吐槽或“咆哮”幾聲外,真地只有獨自悲催的份了。比如我一個朋友開了個網店,招呼我去照顧生意;我問他質量怎麼樣,他的回答耐人尋味:網上買的就那樣,我們的質量算是最高那一檔的,要是覺得太低,去實體專賣店買名牌吧。

放心消費是每個消費者的追求,消費滿意是每一個消費者的願望。為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和願望,需要加大法治環境建設與築牢電商誠信基石,充分實現“雙向驅動”。首先,需要強化法治監管的無縫對接。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法治電商”正是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義。不得不說,現有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中多是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效力較低,使用範圍和力度不足,因此需要國家層面的法律打造“法治電商”。

再者,需要電商企業持之以恆地築牢誠信基石,少一些虛假信息、交易欺詐、售後服務不到位、產品質量難保證、網上支付貓膩、個人隱私肆意洩露等不良行為,多一些崇尚誠信、敬畏誠信、踐行誠信之舉。皆如此,網購的誠信與安全大環境才會構建起來。對商家而言,這也才是真正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電商的形象指數和消費者的美譽度才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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