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远:滕尼斯与《社会学引论》

译者说 | 林荣远:滕尼斯与《社会学引论》

本文为《社会学引论》一书的译者序言。

林荣远 | 文

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1855—1936)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和盖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1858—1918)一起,是现代德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也是西方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

有一些德国社会学家认为,滕尼斯是德国第一位主张并且致力于让社会学独立于哲学和把社会学建设为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的社会学学者。事实上,在社会学的探索和开拓方面,他的确比后两位学者更早地在欧美享有盛名。他的青年时代的最基本的,也是在国际社会学界最具影响的著作《共同体与社会》发表于1887年。而盖奥尔格·齐美尔的第一本社会学论著《关于社会的分化》则发表于1890年;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在1905年才面世,他的《关于理解社会学的若干范畴》则到了1913年才发表。

译者说 | 林荣远:滕尼斯与《社会学引论》

《共同体与社会》

从有关专业领域的独特发展的视角上看,上述看法不无道理。否则的话,卡尔·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被不少学者视为经典社会学家;恩格斯所写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被视为社会学的经典之作。马克思逝世时(1883),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尚未发表,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面世时(1845),滕尼斯尚未出生。当然,马恩时代社会学被包含在哲学之内,尚未有明显的异议。

自1909年德国社会学学会成立,滕尼斯一直是该协会主席,直至1933年希特勒纳粹上台之际,他才被迫离任德国社会学学会主席的职务。同时,他也是设在巴黎的国际社会学学会委员。他在国际上享有盛名比后两位早得多。

生平

斐迪南·滕尼斯1855年7月26日出生于沃尔登斯奥特。他父亲是胡苏姆附近艾德斯泰特半岛上的富裕农民。他是他的同时代人当中唯一出身于农村地区的德国社会学家。他的人生历程连接着19世纪和20世纪。他的思想基础是在19世纪的最后三分之一时间表里奠定的。他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在20世纪20年代达到巅峰。威廉帝国时代,由于政治思想上的原因,是他在教学前程上受到封杀时期,但是,他坚强、独立自主且坚定不移,这肯定与他的这种出身不无关系。如果说,马克斯·韦伯曾经不无自嘲地自称为资产阶级分子,那么,滕尼斯肯定不是资产阶级分子。

滕尼斯天资聪慧,自幼勤学好问,16岁就开始上大学。他先后在耶拿大学、莱比锡大学、波恩大学、基尔大学、柏林大学、蒂宾根大学注册入学,主要学习古典哲学,另外还学习希腊历史、罗马历史、希腊艺术、语言学等等。1876年,他在蒂宾根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他的哲学博士论文取材自古希腊神话《绿洲之神》。

获得博士学位之后,滕尼斯开始自学英国哲学家、社会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的哲学。他还研究政治经济学、法学史和种族学。他也读过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当时还只有第一卷。后来他承认,当时他对《资本论》的基本的那些章节很不理解。“但是,”他补充说,“这部作品的强有力的方方面面和文体风格,令我十分惊叹。”

从这种思想库存中,在19世纪80年代,他形成了“共同体”和“社会”对立的原理,以作为思想史的综合和概念的结构,这种概念结构构成他在青年时代的主要著作,即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的思想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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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霍布斯

1894年斐迪南·滕尼斯与玛丽亚·西克(MarieSieck)结婚,时年39岁,他的妻子是农庄佃户的女儿,比他小10岁。结婚之后,滕尼斯对在基尔生活的厌恶变得更加强烈。同年,他决定移居“自由的”汉莎城市汉堡,期许会在那里呼吸某种自由主义的新鲜空气。他生活在汉堡期间,正值1896—1897年汉堡海港工人大罢工,于是滕尼斯进行了大量的海港工人生活工作状况的调查,发表了调查报告和工人罢工事件的报道。他坚定地站在工人运动的一边,而且也签署声援海港罢工工人的呼吁书。此时他虽然仍兼任基尔大学私人讲师德国的“私人讲师”虽获得教授资格,但是若未正式受聘,则没有固定薪资,按学生人数收取一定费用,大多数情况下依靠某些基金会的资助为生,直至正式受聘。职务,但是,他的工作重点则放在时政评论上。1901年,滕尼斯一家才迁居离基尔近一些的欧丁——欧丁的美称是荷尔斯泰因的瑞士。1921年,由于家庭财政出现困难,加上妻子身体不好,不堪家务和庭院的沉重劳动,而且因为滕尼斯在基尔大学兼职,为了工作方便,他卖掉欧丁的房子,定居基尔,直至逝世。

1881年,获得教授资格之后,滕尼斯开始他的私人讲师任职生涯。与他青少年时代求学一帆风顺的情况相反,滕尼斯的职业道路可以说是崎岖不平,尤其是谋求大学教授职位的道路,更是充满荆棘。主要障碍有两个方面:主观上,滕尼斯比较固执,坚持己见。在德国教授是公务员,公务员上任时,要宣誓效忠普鲁士国王,效忠德国皇帝。他认为,这有损他的尊严,有伤他的人格。客观上,普鲁士政府文教部主管大学的高级枢密顾问弗里德里希·阿尔特霍夫(Friedrich Althoff)是滕尼斯教授仕途升迁的拦路虎,他千方百计地阻止滕尼斯被聘任教授职务,滕尼斯也不屑提及他的名字,只称他“GORR”(政府高级顾问),不满这位官僚把大学教授当做是他自己的孩子滕尼斯1893年8月23日致弗里德里希·鲍尔森的信。。直至1908年阿尔特霍夫去世之后,普鲁士文教部于当年年底签署委任滕尼斯为副教授,1909年就任,他的“永久性的”私人讲师生活才结束。1913年他被任命为基尔大学的政治学正教授。不过,他在这个职位上才坚守3年,1916年就自愿放弃了这个职位。从此以后,滕尼斯的事业和创作达到其高峰。1915年他被任命为普鲁士政府枢密顾问。

尽管滕尼斯对德意志帝国的威廉体制心怀不满,甚至抱有敌意——这种敌意并不是出于个人的恩怨和利害得失,而是由于这种制度是专制的、与历史的发展背道而驰的,与他所主张的共和体制是格格不入的,他认为,这种政治应该变革——但是,他像很多当时的德国学者一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站在所谓的“爱国主义”立场上,到丹麦、瑞典和芬兰去为德国的战争政策当说客。参见[德]乌韦·卡斯滕斯著,林荣远译:《滕尼斯传——佛里斯兰人和世界公民》,234~240页。他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归咎于沙皇俄国,把德国的失败归咎于英国对德宣战,这种立场和态度充分表现在他的下面这几部著作里:《世界大战和国际法》(1917)、《战争的责任——根据1914年的证明,俄国是战争的始作俑者》(1919)和《沙皇制度和1914年的盟友——关于战争的责任问题新论文集》(1922)。

滕尼斯虽然在1916年放弃了基尔大学的正教授工作,但是,他并没有真正完全离开大学的教学工作,他一直在基尔大学讲授社会学课程。1921—1933年,他是基尔大学的特约教师。除了继续进行纯粹社会学的研究外,滕尼斯还深入进行公众舆论研究,其成果归纳在《公众舆论批判》(1922)里。据德国社会学教授、研究滕尼斯的著名学者、滕尼斯学会会长拉尔斯·克劳斯博士生前对译者的介绍,这部巨著的理论论述部分,今天仍然具有重大意义。此外,他还着手探讨犯罪学、社会统计学和社会图解学。

希特勒上台之前,滕尼斯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文章,告诫人们不要支持希特勒纳粹,他指责纳粹分子为犹太迫害狂,称希特勒是“外国人”、“啤酒店暴动的小丑”,并说他“愚蠢之极”、“胡言乱语”、“无知”。他和他的妻子退出当时支持纳粹的教会,而且他还背离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尽量避免采取党派立场的做法,公然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1933年希特勒上台了,滕尼斯当然难逃厄运,而且这种迫害大大超出他所能想象的范围。如果说普鲁士政府文教部的枢密顾问阿尔特霍夫给滕尼斯的教学生涯设置种种障碍,那么,希特勒纳粹则欲置滕尼斯于死地而后快。1933年,他被剥夺教职,剥夺享受退休金的权利。但是,他始终不屈不挠,直至1936年4月逝世。

共同体和社会的概念

滕尼斯1887年发表的《共同体与社会》起初虽然受到少数专家学者的关注,但是却没有多大的读者群,出版商不得不印制得比合同所规定的数量少,甚至准备销毁库存的《共同体与社会》。历时四分之一世纪之后,1912年这部著作才再版,而且很快脱销。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更是一版再版。

可能是受到《共同体与社会》再版深受读者欢迎的激励,滕尼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即1913年前后,就开始《社会学引论》这本书的写作,后因战争期间忙于其他工作暂时搁置起来,直至1931年才修改整理出版。《社会学引论》实际上是《共同体与社会》的续作,或者叫姐妹篇,也属于纯粹社会学,即属于理论社会学,主要对“共同体”和“社会”这对概念作了更加详细的论述,更加深入地探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比较全面地阐述社会学的各种概念范畴。这是作者1936年去世前的一部大作。

译者说 | 林荣远:滕尼斯与《社会学引论》

《社会学引论》也针对1887年《共同体与社会》出版以来德国社会学界在有关社会学和经济学方面的争论,对一些与社会学有关,特别是与他本人的论述有关的争论课题进一步加以拓展和深入分析。严格地说,想了解滕尼斯关于社会学的构想和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社会学界有关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的辩论,最好把这两部著作放在一起研究。滕尼斯在这两部纯粹社会学著作里,集中分析和阐述“共同体”和“社会”这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及其派生的主要概念。

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在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族)里实现的。它也可能在很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等)里实现。不过,它也可能涵盖整个的人类——人类共同体。他把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都概括到他的共同体的观念里。这些类型的共同体不仅仅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是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浑然一体地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的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共同体是一种天然的结合体。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共同体”这种结合的类型早于有的放矢的、人的结合的“社会”的类型。

与此相反,“社会”是一种目的的联合体。它产生于若干或者众多的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有计划的和有的放矢的协调,个人预计会从共同实现的某种特定的目的中获得好处,因而结合在一起,共同采取行动。社会也是一种“人的群体,他们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上不是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是分离的”。“社会应该被理解为是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个人的思想和意志。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社会的类型晚于共同体的类型。”

社会是从共同体里产生的,而不是相反。“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共同体是以亲情、爱、友谊等等天然的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则是以相互的利益为基础的。在近代的资产阶级的社会里,社会的类型得到了最完美的表现。按照滕尼斯的看法,整个社会是由“共产主义”发展到“理性的社会主义”的。

人的意志与人类的这两个共同生活的状态是息息相关的。滕尼斯认为,“人的意志的概念应该在双重的意义上去理解”,即人的本质意志和人的选择意志。“人的意志在很多方面都处于一种相互的关系之中;任何这种相互关系都是一种相互作用。”滕尼斯的纯粹社会学只研究正面的相互关系。

“共同体”在历史的过程中被“社会”所取代,人的凭借感情而为的和受自然约束的共同生活,被有计划的和精打细算的共同生活所排挤。“共同体”的特征是通过社群意志作为和睦、伦理习俗、宗教来表现的(即本质意志),而“社会”的社群意志则表明是惯例公约、政治、公众舆论(即选择意志)。滕尼斯认为,在共同体里人们追求的是分配的公正,在社会里人们追求的是交换的公正。

紧随着“共同体”的是生机勃勃的、真正的和持久的共同生活,通过人为的、暂时的、表面的纯粹机械的社会,“共同体”瓦解了。在昔日共同体和友谊占主导地位的地方,现在利己的金钱交换、契约合同的无限威力四处蔓延。从田园牧歌式的,甚至是温情脉脉的共同体发展为一切以利益为核心的、斤斤计较的社会,前进道路上的路标都写着:赚钱!赚钱!参见本书,61。如果从理性的角度上看,这可能是一种进步,但是,从人类的和谐共处上看,人类也不能仅仅追求利益。因此在整个的人类的群体里,这两种共同生活的形态,都是相互混杂地存在着;只是从历史的发展上看,“共同体”的成分在不断式微,“社会”的成分在不断壮大。

在《社会学引论》这部论著里,除了进一步论述共同体和社会的基本概念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概念外,还深入探讨社会的本质实体、社会的相互关系、社会的结合体、社会关系形态、社会的价值、社会准则、秩序、法、上下级关系、道德精神、社会规则和规章、社会符号标志、礼仪规矩、身份地位、称谓、名分排列、公众舆论、奖赏和惩罚等等重要的基本概念。这些都是对于我们理解和研究西方现代社会学的发展很重要的基本理论,值得与读者共享。

《共同体与社会》和《社会学引论》都对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现象作了深入的观察和研究。它们主要是探讨中世纪向新时代转变时,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种种社会现象。比如当时圈地运动所引起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现象,如今在发展中国家,在土地的流转中也并非罕见。比如,农民在农村失去土地,在城市里又找不到安身立命之所,因而产生种种矛盾和斗争。历史的经验也值得借鉴。

我希望通过这本译作,能为中德文化交流尽微薄之力。社会学并非我的专业,翻译社会学著作基于个人兴趣。概念和术语乃至译文不准确和错误之处,望专家学者不吝赐教,我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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