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雁塔区

公告

按照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安排,为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就近咨询登记,我局对持有“四证”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审核登记。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解决学位。安排学位不按先后登记顺序,家长可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登记日期内进行登记。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小学于6月18日-6月25日、初中于7月6日—7月13日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雁塔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a.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b.周至县、蓝田县和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家长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明!

登记日期:

小学:6月19日-6月26日(双休日休息)

初中:7月6日-7月13日(双休日休息)

登记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

小学:

1、大雁塔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雁塔南路社区

2、小寨路街办、长延堡街办辖区咨询登记点:西姜村小学旁

3、电子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雁塔区教师进修学校

4、曲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雁塔区余王扁小学

5、等驾坡街道办事处辖区登记咨询点:雁塔区东等驾坡小学

6、丈八街道办事处辖区登记咨询点:雁塔区双水磨小学

7、鱼化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鱼化会议中心

中学:

1、东片登记点:市78中学

2、中片登记点:市45中学

3、西片登记点:市14中学

有关要求: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注意:

1、安排学位不按先后登记顺序,家长可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登记日期内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2、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入学资格。

3、凡因“四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

附: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未央区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❶ 小学: 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入学。

“四证”具体内容:

⑴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2018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了确保学籍的正常建立入库,请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

⑵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本市户籍(周至县、鄠邑区和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 30 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内容格式参照附件1)。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

❷ 初中 : 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需“四证”信息登记,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

附件:无监护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样表)

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样表)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现有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其父姓名(),身份证号(),现在西安()单位工作,其母姓名(),身份证号(),现在西安()单位工作,均签有正规劳动合同(或已经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且在西安有稳定的居所(已经取得所购房屋产权证或签署了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已无监护条件。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新城区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在区教育局指定学校进行审核并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时间:6月12日——15日

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新城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新城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现居住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7月15日前各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灞桥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登记时间:6月29—7月3日

登记地点:去相应地点咨询登记(可参考其他区)

所需材料:携带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户籍证明)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沣东新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办法安排入学。具体要求同上几区。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继续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2018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8日。

(3)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知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1日至6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在网上登记审验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也应在此时间段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长安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精神,结合长安区实际,现就长安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

(1)西安市教育局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办理流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现场审验分流派位学位认定”三个环节办理。未按规定流程完成学位申报的,不予安排入学。

第一环节 现场审验:6月16日至2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四证”材料(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申报,接受审验(韦曲、郭杜街道设多个随迁子女登记点,请就近选择登记。登记点仅负责登记信息,学生入学由街道中心学校、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后分流派位。见附件5)。

第二环节 分流派位:7月1日至3日,发放《分流派位单》。“四证”材料通过审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按现场审验登记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分流派位单》。

第三环节 学位认定:7月4日至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分流派位单》,按照派位单规定的时间,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未按时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入学资格,不再予以安排。

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义见上文说明)小学毕业后,申请到长安区公办初中入学的,持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18日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学位(申请在韦曲街道公办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17-18日统一到韦曲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登记、分流)。

其他城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附件1:流出证明模板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附件2: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是小升初入学登记的“必交”资料之一,由学生所在小学统一发放。

填表注意事项:

1.填表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涂改。(为避免出错,家长可在其他纸上先写好各项内容,待确认无误后,再誊写至登记表上)

2.户籍按户口本填写所在派出所(首页章上有派出所名称)

3.表内所有内容均需按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2:西安市2018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附件3:2018年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电话一览表

2018西安市各区县随迁子女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布!附:流出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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