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独生子女父母,到年龄每年奖1920元!你领了没?

罗湖独生子女父母,到年龄每年奖1920元!你领了没?

现今二胎时代来临

有很多人会问:

以前响应的 “独生子女” 政策还有奖励金吗

答案是:有的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政策解读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修订)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制定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卫计规〔2017〕1号

2017年1月17日,深圳市卫计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已经联合发布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这一新的奖励办法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奖励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四)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五)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六)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七)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八)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新增加两类人群

①是已经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

②是2009年1月1日之后户籍迁入深圳,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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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为每月160元

即一年可领1920元

每季度发放一次

深圳此前实行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措施是2010年底相继发布的“7号文”和“8号文”(即深卫人规〔2010〕7号、深卫人规〔2010〕8号文件),这类规范性文件的5年有效期已满。

新办法带来5个变化

变化1:这2类人群也有奖了!

原有的奖励办法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除此之外,原有办法对一部分人群采取了不同的奖励方式,即对2009年前具有深圳户籍且2009年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给予2000元-12000元不等的奖励金或者退休金加发5%。与按月领取160元的人相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人群享受的奖励被拉开了差距。新的奖励办法对此进行了完善,规定这部分人群从2016年1月1日起,也可以按月领取160元的奖励金,从而使两类人群获得的奖励基本持平。

在原有的办法中,按月领取160元奖励的时间节点为2009年1月1日,根据这个时间起点,有一部分随迁入户的群体被排除在了奖励范围之外,即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深圳户籍,但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达到规定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新的办法则规定这类人群从户籍迁入深圳的当月起,每人每月领取160元的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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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夫妇来自江西,二人在江西退休后,于2013年随孩子将户籍迁入深圳市,其中丈夫在2008年12月31日之后才达到60周岁的规定年龄,妻子则在此之前已达到55周岁。如果按照原有办法,丈夫可以享受奖励,妻子则无缘。新办法施行后,夫妻二人均可申请每人每月160元的奖励金。

变化2:办理时限缩短到15天

原有奖励办法规定申请人要经过“三级确认+公示”,即向社区申请、街道核准、区级确认、社区公示。新的办法取消了区级确认和社区公示,直接由街道确认,办理环节更加简化。

原来规定的“社区公示”要15天,这一环节取消后,总的申请办理时限也从3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缩短了一半。

变化3:证件丢了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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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奖励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必须的材料之一。但现实中,由于时间过去太久,很多市民都难以找到这个证件。为此,深圳创新性推出便民的“承诺制”:

  • 未办或者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是否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证明,并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核实;

  • 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核实;

  • 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从3月1日起就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

如何查询奖励金发放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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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民也可以通过深圳市卫计委的官方网站www.szhfpc.gov.cn查询发放结果。

奖励金如何办理

网站办理

登陆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罗湖分厅窗口网站( http://wsdt.szlh.gov.cn/luohu/project/index?service=p) 首次登陆 需要申请账号,找到“罗湖区卫计局”-“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点击去,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和上传相关材料。

窗口办理

申请人带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本文附详细地址)

办理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户口簿复印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申请人的当页。

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提供社会保障卡;未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提供户名为本人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帐号。(注意:银行卡必须为深圳市的)

还有下列情况

离婚的或者离婚后再婚的,提供申请人的离婚证、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的,提供户籍迁出地社区和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属于独生子女父母、是否按月领取了奖励金或者领取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

未办或者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是否属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证明,并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核实;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者收养公证书。

是否在本市原单位领取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根据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018年罗湖区各街道计生科

和社区工作站联系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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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不需要急于到社区工作站申请,以免“排长队”。

申请并没有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均可以申请,迟一点申请,奖励的起算时间也不会受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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