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在外地成功辦理的離婚案件

一起在外地成功辦理的離婚案件

由於董先生在北京沒有經常居住地,而張女士離開長沙也未滿一年。因此,該案只能向張女士的戶籍地,長沙市嶽麓區法院起訴。選擇好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後,董先生又在本律師的協助下取得了張女士存在婚外情的證據。在做好打官司的全部準備後,本律師於今年4月來到長沙,首先前往張女士的戶籍地調取了其戶籍信息,然後將起訴材料遞交給了嶽麓區法院,立案非常順利。為了儘量縮短該案的處理時間,本律師按照以往的辦案慣例,撥通了張女士的電話與其就離婚問題進行談判,嘗試協商解決問題。起初,張女士還態度蠻橫地聲稱見不到十萬元錢就別打算離婚。對此,本律師早有準備,首先告知其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是離婚是遲早的事兒,沒有離不掉的婚;然後又利用已經掌握的被告第三者情況,對張女士的婚外情行為進行了簡單的描述,並對其自認為我方不知道的情況予以強調。同時告知張女士如果不同意離婚,我方將在法庭上出示其全部婚外情的證據,並索賠。到那時,不僅張女士拿不到所謂的十萬元補償金,還要對董先生進行賠償。本律師的這番話讓張女士一下子沒了底氣。通話後的第二天,張女士便主動給本律師打來了電話請求和解。在爭得了董先生的同意後,約定在開庭當日雙方在法院當庭達成離婚調解書,雙方在離婚的基礎上均放棄財產補償或賠償的要求。

開庭當日,董先生在本離婚律師的陪同下來到法院,與被告張女士當庭達成了調解意見。法院於當日為雙方出具了離婚調解書,案件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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