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之間的“欺負”與“被欺”,往往隱藏著父母養育上的大漏洞!

孩子之間的“欺負”與“被欺”,往往隱藏著父母養育上的大漏洞!

孩子打人或被打,背後的成因是什麼?

父母又該如何防止孩子打人,或被打?

  • 打人的孩子,背後的養育方式很可能是被溺愛、放縱,或者暴力對待。

  • 被打的孩子,父母往往在教育上投入的時間和精力少,喜歡用簡單的懲罰機制來管教孩子。

以上,均建立在經常打人,或被打。難得打一次或被打一次,均不在此分析之列。

心理學裡有個依戀學說:嬰兒出生後和養育者(通常指媽媽)之間的互動,會影響嬰兒一生的依戀形式和安全感。

依戀類型通常分為3種:

A類——焦慮迴避型,不安全依戀;

B類——安全型依戀;

C類——焦慮反抗型,不安全依戀。

其中A類兒童,就容易有攻擊性,成為打人的孩子;而C類兒童,則會表現出退縮,由此容易成為被打對象。

避免出現A和C,要求母親在早期,也就是嬰兒期,即要規律的撫養,同時給予嬰兒積極回應,比如:笑容、讚美、擁抱、親吻……

孩子之間的“欺負”與“被欺”,往往隱藏著父母養育上的大漏洞!

前面說過,有攻擊性的孩子,一般生活在溺愛或暴力的環境中,其中暴力的環境,讓孩子習得了暴力解決問題的錯誤方式。

那麼如果已經習得了暴力方式的孩子,如何糾正呢?

新行為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班杜拉認為:攻擊力的獲得和表現是兩回事,很多時候,人們不見得願意將習得的行為表現出來,而要真正表現出來,還需要具備關鍵一點——動機。

動機的判斷標準是:是否獲利。

所以,要糾正孩子喜歡打人的行為,就要讓他每次打人時都不獲利,甚至產生損失。

  • 打人孩子過去獲得的經驗是:打人會收穫別人尊重(不管是不是被迫的)、獲得物質、引起父母關注(即使打罵也是種關注)、贏得地位(被尊為老大)。

  • 那麼現在要糾正,就要用這些辦法:退還物質、賠償、道歉、關禁閉等,只是千萬別用打罵的教育方式,那隻會起反作用。

孩子之間的“欺負”與“被欺”,往往隱藏著父母養育上的大漏洞!

再說說被打的孩子。

打人的孩子一般挑選的對象不是弱的,就是小的,而這些弱小的孩子,有時因為害怕不敢把實際情況和父母老師說,因此,父母要保持敏感度,能留意到孩子的情緒變化,以及身上莫名出現的淤青等。

發現問題後,首先要關注孩子的情緒,不要衝動草率行事,徵求孩子的意見,並瞭解孩子為什麼想這麼處理,最後才是行動。

行為的方式,一定先聯繫中間機構,比如:學校老師。如果沒有中間機構,才可以直接找對方孩子父母。如果找不到對方孩子父母,最後才可以找這個孩子。找孩子解決問題,效果往往是最差的,很可能當面解決了的事情,在家長走後,仍會發生打人情況。

另外,父母要有意識多培養孩子的社會屬性,即提高孩子社交能力,社交能力強的孩子,基本上不會成為打人者,或被打者。

孩子之間的“欺負”與“被欺”,往往隱藏著父母養育上的大漏洞!

最後,被打孩子的父母一定要明白:平時要在人多的時候,給孩子足夠的面子,展現出自己對孩子的尊重和保護。這樣做能有效防止孩子被欺負。

因為有研究表明,喜歡打人的孩子,在舉起手準備打人時,他腦海中會迅速排查一下後果,排查的順序是:被打孩子的父母、老師、周圍同學。

如果父母日常,在接送孩子放學時、在學校家長開放日時、運動會等,一切出現在孩子同學面前時,都表現出非常在乎自家孩子,同時,自己也展現出自信有能力的姿態,那麼他們的孩子會相對安全很多。

孩子之間的“欺負”與“被欺”,往往隱藏著父母養育上的大漏洞!

一個有攻擊性的孩子,長大便很有可能是個有攻擊性的成人,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能量在增進,破壞力在加強,但改變的辦法卻在減少,所以,小時候好好愛孩子,發現問題,及時幫孩子糾正,是每個家長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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