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就《四平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召開新聞發佈會

6月22日下午,市民政局在市政府新聞發佈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四平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進行了解讀。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精神,理順特困人員管理體制,四平市政府制定實施了《四平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並從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市民政局協調相關部門,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積極抓好我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貫徹落實。

會上,相關人員從救助供養對象的“認定條件”、救助供養內容、救助供養標準、救助供養形式、救助供養辦理程序等方面對《四平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進行了全面解讀。

《辦法》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範圍,在吃、穿、住、醫、葬以及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等方面提供製度化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辦法》的出臺實施,切實保障了我市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

市民政局要求各區民政部門充分認識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重要意義,規範辦理程序,做好救助供養政策宣傳、申請受理及審核工作,儘快對現有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以及其他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困難群眾開展全面排查認定,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納人救助供養範圍,把《辦法》的各項規定切實落到實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