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情况报道: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下沉徐州市督察期间,发现新沂市泽龙石英有限公司酸洗废水渗坑整改不力、蓝丰公司露天堆放工业固废等问题。
徐州市高度重视,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责成新沂市迅速行动,彻底整改,严肃问责。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于今天上午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市政府立即成立专项督查组,并组织专家,对新沂市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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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新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再次赶赴现场,督查整改工作,确保环境问题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环境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对泽龙石英公司环境问题:
6月19日,新沂市已对泽龙公司监管失责启动问责程序,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依法刑拘1人、取保候审2人。
同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将废水、泥浆等运入厂内“三防”池内,并委托淮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水池内废水、泥浆、淤泥、土壤进行取样检测。
目前已完成清理废水、淤泥等约2750立方米,回填土方3350立方米。
对蓝丰公司环境问题:
新沂市已于6月19日督促企业将废设备转移至有围堰的水泥硬化区加强管控,对设备内存废料将严格按规范进行处置。
同时举一反三,对新沂市农化行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消除行业环境隐患。
对此次报道环境问题中的失职失责情况,徐州市迅速查明情况,从严落实责任追究:
新沂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刘启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沂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环境监察中队原中队长沈永安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沂市环保局副局长陈雷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新沂市环保局局长周浩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新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宋永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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