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楼面价11029 镜湖核心区小观村地块7月出让

起拍楼面价11029 镜湖核心区小观村地块7月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越城区镜湖官渡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地址为绍兴市区解放大道99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起拍楼面价11029 镜湖核心区小观村地块7月出让

起拍楼面价11029 镜湖核心区小观村地块7月出让

起拍楼面价11029 镜湖核心区小观村地块7月出让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018年7月10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19日下午4:00前。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0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 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7月19日下午4:00交纳到指定帐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下午4:00止(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竞买申请

(一)公开出让资料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及附图;

4.竞买申请书(样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8.退款指示函(样本);

9.拟成立新公司申请(样本)

10.地块联合竞买协议书(样本);

11.竞得入选人通知书(样本);

12.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14.履约监管协议(样本);

15.交地确认书(样本);

16.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样本);

17.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

(三)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全面了解本须知,并愿意接受后,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即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7月19日下午4:00止,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绍兴市交易厅;

4.系统进入交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交纳保证金通知单。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18年7月19日下午4:00前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6000万元交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在拍卖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凭退款指示函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六)现场踏勘及交地

申请人如对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有意向的,可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申请人向系统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后,即视竞买人对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接受按现状交地,并对公开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对其申请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价规则

(一)网上拍卖时间

网上拍卖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9:00起至最高价产生。

(二)竞价报价规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500万元或500万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确认

网上公告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网上拍卖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

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五)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拍卖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七、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和下列资料,并随带单位公章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616室,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5-88024297)接受资格审查。

资料清单如下: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竞得入选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供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单独竞买拟申请成立新公司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

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镜湖开发办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万元。

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I-4-2),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填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并按承诺书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方案须报国土部门备案。

九、出让结果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出让金支付

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出让合同约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网上出让中止或终止

(一)网上出让中止

网上交易系统由于下列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交易暂时无法实现的,出让人发布公告,中止网上交易活动:

1.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

3.系统管理单位或出让人核实的其他原因。

故障排除后,出让人应当解除中止,发布恢复交易公告,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中止时间。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二)网上出让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日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

2.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更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重新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十二、法律责任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条件而参与竞买的,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

(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绍兴市规划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绍规条 [2018]第69号)。

上述《规划设计条件书》由绍兴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书》实施开发建设。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前可向绍兴市规划局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方案的相关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竞得后,由镜湖开发办负责做好地块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地块在签订《交地确认书》时的现状与地块成交时保持一致。在受让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含违约金)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人,由镜湖开发办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本次出让地块应在约定出让金交清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三年。

本须知中涉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交地块的契税由竞得人自行向征税机关交纳。

5.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6.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8.凤林西路南侧有110KV地埋电缆位于地块红线内,规划予以保留;道路周边有相应的市政管线及预留井埋设,请业主单位与相关的管线单位做好对接,在施工时做好管线保护措施。

9.若在该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竞得人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的措施,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十四、本《须知》由我局负责解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