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際飛彈已經足夠強大,爲什麼還要造戰略轟炸機?

陸基洲際導彈、戰略核潛艇、戰略轟炸機是核打擊三位一體力量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是三者所扮演的角色有所不同,路基洲際導彈和戰略核潛艇都強調隱蔽性,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在任何對手的視野之中,只有戰略轟炸機屬於可以主動出擊的空基戰略打擊力量,這種戰略威懾力量經常被用於顯示實力,比如美軍轟炸機經常在亞太地區和中東區域活動,俄羅斯轟炸機也經常繞飛歐洲及日本列島。

洲際導彈已經足夠強大,為什麼還要造戰略轟炸機?

洲際彈道導彈的射程一般在1萬公里左右,這樣的射程已經足夠對全球大部分區域構成威懾作用,海基核潛艇由於擁有長期水下隱蔽活動能力,因此能夠從更加難以防禦的角度發起導彈襲擊,是最主要的二次反擊力量。但是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未有陸基洲際導彈和海基核潛艇發射核彈頭打擊對手的案例。當年美國用原子彈打擊日本,也是通過轟炸機實現的,由此可見轟炸機確實是不可或缺的戰略投擲平臺。

洲際導彈已經足夠強大,為什麼還要造戰略轟炸機?

嚴格意義上講,如果真的要發動核打擊的話,洲際導彈的速度和效率並不比轟炸機慢,甚至可以說更快,因為轟炸機需要起飛準備,還必須裝彈,洲際導彈進入大氣層之後的射速可以達到10馬赫以上,這是戰略轟炸機所不能比擬的。但是在相對和平時期,戰略轟炸機所體現的威懾作用,又遠遠超過隱蔽的洲際導彈。

洲際導彈已經足夠強大,為什麼還要造戰略轟炸機?

另一方面,戰略轟炸機也不一定只能用來投擲核力量。事實上,美國和俄羅斯的轟炸機大多數時候都是用於執行巡航任務,作戰時則用於投擲常規武器。這些大規模空投平臺所發揮的多元作用,絕非其它平臺所能輕易替代的。所以轟炸機在未來仍然是必須重點發展的一個武器項目,“導彈替代飛機”的理論早就已經被證實不能完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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