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管理費和總承包服務費的區別是什麼?

湯太酸

總承包管理費定義:是指承發包合同約定:由承包人合法分包工程,應由發包人支付的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實施管理的費用,管理費用的定額取費一般為總造價的3--4.5%,作為總包方的承包單位承擔的責任是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總承包管理費根據施工單位的具體不同,分為“分包管理費”(總包自己找的分包)和“總包服務費”(甲方指定的分包)兩種形式。 

分包管理費定義:施工總承包將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體工程,並且領建設單位同學)自行發包給專業施工單位以及專業施工單位自行將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勞務施工單位時應付給總承包單位的工程管理費用。

總包服務費或者配合費定義:指總承包單位為配合、協調建設單位進行的專業工程發包(俗稱的甲指分包),對建設單位自行採購工程設備、材料等進行保管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管理費用。一般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2~3%計算,具體有雙方協議確定。


舉例說明:A為建設單位,B為施工總承包。現在有C作為分包單位,假如C 是B公司發包簽訂合同的的,那就是分包管理費:假如C是A公司發包簽訂合同的,那就是總包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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