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偷樑換柱”不成被交警發現,原先開車的男子劉某隻好下車接受檢查,此時,民警聞到劉某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味,遂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結果測試儀器上顯示為42mg/100ml,屬於飲酒駕車。
經詢問得知,駕駛員劉某和妻子當天中午在臨沂市參加朋友聚會時,已經在飯桌上喝過一次酒。之後,劉某同幾位朋友一起結伴到煙臺市遊玩,在飯店又喝了四五瓶啤酒助興。豈料,就在劉某拉載著妻子返回泊裡鎮老家的時候,碰到高速交警夜查,為了避免被查獲,劉某就悄悄和同車的妻子一起互換駕駛座位,結果,還是被交警識破了。
由於駕駛員劉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輛,民警在對劉某進行批評教育後,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記滿12分,並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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