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經縣政府同意,東海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

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

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A03崗位具有與招聘專業相關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後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到崗後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18年 6月13日— 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報名方式

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東海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北側,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政策諮詢電話:0518-87027336,0518-87027270。

(三)報名材料

請應聘人員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先在電腦上填寫基本應聘信息,然後打印,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手籤)粘貼近期同底版1吋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學歷、學位證書(2018屆畢業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證書。

(四)報名費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複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准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東海政府網“新聞頻道”欄目公佈。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崗位代碼A01、A02崗位招聘的高層次人才,採取直接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採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線為50分。

3.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應聘人員憑報名時的收費憑證、領取准考證憑條和本人身份證於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東海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領取准考證(未及時領取准考證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參加筆試資格)。

5.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

6.筆試成績將於筆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政府網“新聞頻道”欄目公佈。

(三)資格複審

筆試結束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選。請進入資格複審範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佈後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複審或遞補,聯繫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人員如對資格複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複審的部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東海政府網“新聞頻道”欄目公佈。

(四)面試

1.面試形式和內容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分組面試等形式進行,主要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

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及公佈

A01、A02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A03-A19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採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政府網公佈。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按照《連雲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雲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並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後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係。

八、其它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經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東海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於招聘單位聯繫。若出現由於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四)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五)應聘人員須於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杜絕不正之風,本次招聘全過程由東海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8-87027260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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