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重磅新政!住宅項目配建幼兒園、小學、初中需無償移交政府

6月25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石家莊市居民住宅項目配建教育設施移交管理辦法》,為確保配套教育設施應建盡建、應交盡交提供了制度保障,為促進全市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引領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辦法》明確,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的經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居民住宅項目(含城中村改造項目回遷區、各類保障房項目)配建的教育設施適用本辦法。居民住宅項目配建的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的場地、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配套設施屬國有公共教育資源,由開發建設單位配建,經驗收合格後,無償將產權移交轄區人民政府,並交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使用。

居民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5日內,到項目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移交登記確認,填寫移交登記確認表。竣工聯合驗收時,按照《石家莊市新建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交付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對逾期不移交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移交,並予以頂格處罰。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石家莊重磅新政!住宅項目配建幼兒園、小學、初中需無償移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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