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原人大主席杜占荣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时任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大主席杜占荣在负责窑沟工作站矿区移民搬迁工作过程中,与准格尔旗巨磊石料厂负责人郝XX先后签订了2份虚假协议书,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00万元。其中,杜占荣分得80万元,郝XX分得20万元。杜占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负责征地补偿等工作形成的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补偿协议的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并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2018年5月4日,经准格尔旗旗委批准,准格尔旗纪委监委给予杜占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二圪旦湾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朝庆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

2008年至2009年,杭锦旗分凌蓄滞洪区建设项目在独贵塔拉镇二圪旦湾村内实施部分工程,赵朝庆作为时任二圪旦湾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协助二圪旦湾村征地补偿的土地打点丈量等工作。在土地打点丈量过程中,赵朝庆以他人名义虚报260亩耕地,并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332.8万元。赵朝庆身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018年5月5日,杭锦旗纪委给予赵朝庆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方面问题,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把集中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镜,引以为鉴,进一步树立法纪意识,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党的政策全面落实,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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