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工作」碧江區檢察院依法對涉案企業法人作出「有罪不捕」決定 促進經濟發展

2018年5月29日下午,為報復被害人胡某某,犯罪嫌疑人冉某某在“銅仁微生活”發佈了標題為“@銅仁人,此事緊急,已有人舉報······”的文章,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導致美食節提前關閉。

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後,向碧江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冉某某。碧江區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冉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因情節輕微,系初犯、偶犯,且是公司的企業法人,為充分發揮檢察工作職能,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營造企業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促進企業正常經營,服務地方社會經濟發展,對犯罪嫌疑人冉某某作出已涉嫌犯罪但無社會危險性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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