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嶺遊記之三:討海人

浙江溫嶺遊記之三:討海人

“討海人,不是淘寶的淘,是討飯的討!”

石塘人家飯店的林老闆看我的採訪本上寫著“淘海人”,就一字一頓地給我訂正著。

溫嶺市石塘、箬山的漁民絕大部分祖籍福建惠安。據《琅玕陳氏族譜》等資料記載,從清康熙年間開始,惠安、白奇鋪的閩南漁民,到大海中討生活,來到此地做短暫居住,並陸續遷徙定居。漁民中以陳姓最多,郭姓、莊姓次之,至今已歷時300餘年。

林老闆14歲就下了海,那時的他踏上的是父輩們曾經走過的路。漁民有一個術語叫“船伴仔”,指的是過去漁家的男孩九、十歲就下海,他們隨著父兄或親戚到漁船上,適應海洋生活,同時做力所能及的勞動,如船艙地底刮水、醃魚理魚等,吃飯之外,只有微薄的收入。30多年的討海人生涯,使林老闆見證了石塘漁業的發展。他用不太標準的普通話給我們講述了石塘漁文化的變遷。

海洋特殊的地理環境,漁業作業的特殊性,造就了溫嶺漁區漁民鮮明的性格。《溫嶺漁業志》中載“漁民既胸襟開闊、斷事幹脆、頑強剛毅、直率豪放,又有固執己見、不聽勸說之嫌。”

出海捕魚是危險性很高的職業,漁民中流傳“三寸板裡是天堂,三寸板外見閻王”的諺語。正式這種嚴酷的環境,造就了討海人嚴格的時間觀念和很強組織紀律性。由於船舶的開啟是依潮水而定的,無論誰都得服從。因為如果錯過潮水,也就貽誤了捕魚的好時機,甚至會遇到漩渦等危險。所以民諺有“走船不等爸”的說法,意思是說到了開船的時間,哪怕是自己的老爸還沒上船,船一樣要開。在海上遇到生死搏鬥的關鍵時刻,必須無條件接受命令。當遇到暴風的時候,需要降帆或者砍斷桅杆。只要老大一聲令下,船員哪怕沒穿衣服都會立即衝到加班上,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討海人的紀律性還體現在一些細節上,比如,特別愛清潔。漁船不但是漁民的生產工具,還是棲居之所,因此他們格外愛惜。漁民一有空就把甲板、船艙清洗得潔白如雪,進機艙不用穿鞋。

正因為大海危機四伏,漁民出生入死,漁民之間自古有著共濟互助的傳統。漁民不但待客熱情,古道熱腸,而且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遇到海損事故,見死不救會受到眾人的譴責。如果遇到溺海浮屍,會毫無顧忌地撈起帶回,並出資埋葬。死人出葬,人不分貧富都會主動爭相抬棺,深恐自己少出一份力,而且從不收取酬金。當地有個俗語叫“見人見份”,意思是對零星的收入和意外收穫,如在海面上撈到東西,無論是老大還是船伴仔,甚至是乘船的搭客,都見者有份。

海洋環境使得漁民自發的組織性很強,他們更傾向於服從鄉規民約的管轄。在裡箬村的禹王廟內,就有一塊禁止賭博的石碑。1948年當地居民生活相當困苦,紅白喜事又崇尚大操大辦。據記載,當時的鄉民就自發組織起來,立下約定:凡遇到結婚紅事,宴席不得超過12桌,白事不得超過8桌。有違反者,村民將率領箬山所有的乞丐到他家裡吃飯。

討海人彪悍機敏,心胸豁達,沒有那麼多兒女情長,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不重視親情。 長期在海上作業,造成漁民與親人之間聚少離多,因此他們特別重視與家人的短暫相聚。漁民特別孝敬父母,民風尚厚葬。夫妻之間,不在乎朝朝暮暮,而在於天長地久。男主外賺錢,女主內經營,平常的人情往來、家裡大事小事,基本都有妻子做主。在此地,天天守在女人身邊的男人會遭人恥笑,女人認為男人走南闖北才有出息。因此,洞房花燭夜,出海捕魚的事並不鮮見。

攝影家陳祥勇回憶到,他小時候當夜幕降臨的時候,漁港傳來汽笛聲,漁村裡留守的人們在黑暗中只看船上的燈語,就知道誰家的船回來。比如,船上亮兩隻紅燈,那代表是裡箬二村(現在的前進村)的船,三白一黃燈,代表第六號船。

不過,放縱而艱險的海洋生活,也給以前的討海人性格中帶來了一些陋習。比如,固執己見,不易勸導。平素生活放縱不羈,無拘無束。儘管在船上嚴格守紀,但到了岸上卻自由散漫。有點人粗魯,不修邊幅,平時說話帶髒字,爭吵中還學會了豎中指。好飲酒。

“漁民不好管理”,有很多沿海地區的地方官員都說過這樣的話。跟老實巴交種地的農民相比,漁民的性格確實有彪悍的一面。他們能夠共進退、同患難,但也會意氣用事。文革期間,因反對政府禁止敲罟捕魚的政令,當地一夥漁民群情振奮,衝到供銷社,撬開倉庫大門,強行購買公家的存鹽。

在討海人種種陋習中,歧視婦女最讓人詬病。按照舊習俗,婦女不得上船,凡是女性接觸過的東西都視為不祥。女人的手不得摸男人的頭;洗衣服時,不能男女的衣褲同時洗,家裡的髒活必須女人去幹,一些場合禁止女子露面。郭小櫓關於石頭鎮的小說裡,就寫到了祖母年輕時因為屢屢觸犯漁家的禁忌(比如吃魚時給魚翻身,用筷子戳魚眼,以及無意中潑了漁民一身水),而倍受歧視。某種意義上講,這可以算得上是一部石塘女性的精神自傳。1949年後,一些陋習被破除,但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卻不是那麼容易消亡。

最初打漁的船隻是釣船。石塘漁民傳統的作業方式是一艘大釣船開到作業區之後,放下去許多小船。大船是母船,小船是子船。子船的任務是捕魚,母船的任務是護子。一艘母船最多可以帶十幾條子船。由於子船本身沒有動力,遇到風浪、海流,經常會被衝散。因此母船“失子”的現象經常發生。這種作業方式的危險性也比較高。

儘管從今天的目光看,那時的漁民裝備落後,但由於近海漁業資源還沒有遭受破壞,那時候是討海的白銀時代。那時候捕魚非常簡單,漁船當天出海,最遲隔一日就可以滿載而歸。那時候在海邊,光小孩子用魚簍抓的魚就可以夠一家人吃一天。林老闆回憶說,那時沙灘非常潔淨,經常可以發現五彩斑斕的類似熱帶魚的魚類,還有野生的白對蝦,通體透明,抓住後把蝦頭一擰,就可以放進嘴裡活食。

然而,隨著人們毫無節制地向大海索取,近海的漁業資源日趨枯竭。陳祥勇說,這都是漁民的毀滅性捕撈造成的。在眾多殺雞取卵式的捕魚方法中,最令人觸目驚心的是敲罟捕魚。這種捕魚方式,肇始於廣東,1956年引入溫嶺,由於產量特高,漁民紛紛仿效。捕魚的時候,由一艘大漁船,攜帶一二十艘小漁船,組成一個生產單元,俗稱一艚。在小船上的人不停地敲擊黃檀木板和竹筒,把聲波傳到水裡。這種聲音是黃魚等石首科魚類最害怕的。因為聲波會刺激驚擾魚類的耳石,使之生理失衡,行動遲鈍。罟板響徹之處,黃魚往中央驚逃,最後,擠在一起,小的被嚇死,大的也肚皮朝天,難逃厄運。很多漁民說,黃魚多的時候,攏起來像座小山,把停在中央的漁船都託了起來!其結果是黃魚到了斷子絕孫的地步!溫嶺政府三令五申,禁止敲罟捕魚,但直到1969年才完全禁絕。

除了敲罟捕魚之外,墨魚籠捕殺幼仔、電捕魚和電脈衝驚蝦儀,對魚類資源的破壞也是嚴重的。還有機帆船底拖網,俗稱大拖風,也嚴重殺傷經濟幼魚。

上世紀90年代,溫嶺提出了“造大船、闖大海、發大財”的口號,這是為了遠洋捕魚的需要。可是隨著我國與日韓分別簽訂了漁業協定,溫嶺外海捕撈漁船的作業規模銳減,失去了大小黑山、濟州島等傳統的外海作業漁場,漁業面臨嚴重挑戰。2002年農業部提出了海洋捕撈“減人、減船、轉產轉業”的指令。溫嶺每年從市財政中拿出300萬元,用於海洋捕撈漁船報廢轉產配套補助,同時也在積極調整產業結構。

300多年以來,石塘人受惠於大海,如今大海卻變得越來越吝嗇。面對困局,何去何從?林老闆已經改行做了餐飲,但是他的一些朋友們卻選擇了繼續做個討海人,彷彿這就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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