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降准應如何「定向」?

新一輪定向降準如期而至。

早在6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運用定向降準等貨幣政策工具,增強小微信貸供給能力時,市場已經等待這隻“靴子”落地。果然,4天后,人民銀行宣佈將下調除信用社外的銀行類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50個基點,共計釋放7000億元流動性,以支持市場化“債轉股”和小微企業融資。

定向降准应如何“定向”?

與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相比,令市場有些意外的是,人民銀行明確以定向降準資金支持“債轉股”。其實,這一政策方向也有跡可循。在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部署中,“加快已簽約債轉股項目落地”便位於“增強小微信貸供給能力“之後。

當然,本次定向降準引發市場最熱烈討論的並非人民銀行對“債轉股”的強調,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作為定向調控和精準調控的工具,如何確保定向降準釋放的資金真的“定向”?

首先,以政策設計層面的引導和約束激勵資金“定向”。

政策“組合拳”已經祭出。針對小微企業,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五部委6月25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政策傾斜、考核機制、監督方式、優化營商環境等多個途徑引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其中,“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被市場比喻為定向降息。《意見》旨在為支持小微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成本和政策考核方面的激勵和約束,與定向降準指向一樣,通過政策傾斜,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在信貸競爭方面居於弱勢的小微企業。

與小微企業融資難類似的是,在沒有政策激勵的情況下,“債轉股”項目在資金落地方面也遇到困難。據國家發改委財金司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各類實施機構共與102家企業簽訂“債轉股”協議,簽訂金額1.6萬億元,但落地的只有20餘家,落地金額約3000億元,落地率不足20%。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於“債轉股”,央行也給出了自己的標準——不支持“名股實債”項目,“債轉股”有關股份以及相關債務減記要嚴格遵循市場化定價,不支持“殭屍企業”的“債轉股”等。

其次,以技術革新層面的突破與應用監督資金“定向”。

定向降準難定向的一個很大原因是資金流向難以步步確認。有經濟學家表示,“對定向降準所釋放資金的確認,往往只能做到央行至商業銀行這一步,而最終的資金流向是央行與監管部門難以控制的”。

這裡面當然有逐利因素的驅動,同時也有監督“操作層面”的難題。但技術的發展正在催生變革。一方面,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極大地減弱了信息不對稱,有效降低了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的風險和由此帶來的成本,特別是一些互聯網企業在金融產品方面的創新,正在給傳統金融機構提供借鑑,倒逼其關注“小微”這塊曾發展不足的業務領域;另一方面,區塊鏈等新技術的應用,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操作層面的問題。目前,已有金融機構探索將銀行的金融服務鏈和政府的扶貧鏈進行數據互通。通過區塊鏈的可追溯和防篡改的特性,實現精準扶貧、透明化扶貧。能否以此為鑑進一步探索、完善監督機制,或吸收其他新技術,或許成為監督資金“定向”的一大途徑。

再次,以企業競爭環境的優化推動資金“定向”。

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效率離不開實體經濟自身效率的提升。小微和“債轉股”代表了產業結構調整、動能優化、要素升級的方向。前者象徵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關乎千千萬萬就業崗位的穩定;後者的“市場化、秩序化、可持續”發展,則關乎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和過剩落後產能的堅決退出。

儘管如此,金融特別是最為傳統的銀行信貸業務,在對風險的天然迴避中對小微、“債轉股”領域並不偏愛。長期以來,由於國企等軟性預算約束的存在,上述領域成為了“風險高、回報低”的代表;而受融資難困擾的小微企業,又往往只能從同業、表外等渠道融資,這進一步推升了其融資成本。而隨著本輪去槓桿趨嚴,上述表外渠道受到壓縮,小微企業融資壓力有增無減。

因此,要推動資金“定向”,本質上還得改變這種融資環境的“不對稱”。貨幣政策的“定向”是一個途徑,實際上也是對上述融資非對稱性壓力的一種糾偏。但要保證“定向”的效果,從根本上要求打破國企或部分機構的軟性預算約束,打破其在獲取優勢資源的特殊地位,讓資金不必在“效率”與非市場邏輯的“無風險”中進行被動選擇,從而打破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狀態。

近年來,隨著我國宏觀經濟進入結構調整與動能轉換階段,貨幣政策也作出諸多創新。“定向降準”只是其中的一個工具。要保證“定向”的效果,好的激勵、嚴的監管與正在開始還未完全形成的“打破軟性預算約束預期”是必要的舉措。當然,融資困境出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讓資金流向小微、流向優質的“債轉股”項目,也不可能僅僅靠貨幣政策工具孤軍奮戰。用心良苦的政策、精心設計的制度,應與產業政策、財稅改革、營商環境優化、企業的自主發展意識與努力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這才是“定向”不偏離政策初衷的最佳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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