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潼區:區監委與檢察院協作實踐的「第一次」

近日,臨潼區監委邀請區檢察院公訴部提前介入一起貪汙犯罪案件,雙方在瞭解案情和證據收集的基礎上,共同探討學習《監察法》《刑事證據基本要求》《常見刑事案件證據規格彙總》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從證據標準、取證程序、起訴案件證據的要求、案件定性及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交流探討,有效引導監察機關調查取證,促進提升監察機關辦案質量和效率,為下一步案件順利移送檢察機關奠定良好的基礎。

據悉,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臨潼區監委和區檢察院積極交流探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溝通協調和協作配合工作辦法,建立提前介入職務犯罪案件調查工作機制,實現監察調查與審查起訴的有效銜接。在此基礎上,雙方重視人員和業務交流實踐,抽調辦案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的骨幹組成職務犯罪案件專案組,為更好、更準確地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打下良好基礎。

該案的提前介入,是臨潼區監委成立以來與檢察機關對接、配合、協作辦理的職務犯罪“第一案”,為雙方進一步加強工作協作配合,整合監督資源、增強監督合力,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提供有益探索與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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