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下雨天,执行行动和失信人更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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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确认,是国家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是一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践踏国家司法权威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必会出重拳予以打击!下面,请看小编为你整理的近期几期执行案例。

千里追款

淮滨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赵戈接到一案申请人姚某的电话,声称其在郑州发现被执行人谢某的财产线索:谢某在郑州市二七区开了一家饭店。赵戈得知消息后,鉴于饭店属于不动产,不容易转移,于是通知申请人切勿打草惊蛇,准备先和谢某沟通交流,督促谢某主动履行。谁知到中午时情况突变,姚某的家属自己找上了门,去谢某的店里大闹了一番,矛盾迅速激化。为了防止双方产生更大的冲突,赵戈决定即刻出发,前往郑州处理案件。

这是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谢某欠姚某本息合计19万余元,判决已经下来了将近一年,谢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履行判决,直至申请人申请执行并发现了姚某的财产线索,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下午三点赶到郑州的赵戈立即到谢某的饭店找到谢某,将谢某带到二七区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赵戈说:今天你如果不能和老姚达成和解,把这个事了结了,我们就要把你带回淮滨县拘留了,我们四个人千里迢迢的跑到郑州来,肯定要有一个结果的。

看到赵戈的态度十分坚决,开的饭店已被发现,“自己成了跑不了庙的和尚”,被执行人谢某选择了主动配合,和申请人姚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现场给姚某转账一万元,并将自己所开的轿车质押给姚某,承诺在半个月内筹钱还债,否则以车抵债。( 李新柯 陈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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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失信人家中

“彭某在这里,快点过来!”,随着一声呼唤,藏在衣柜里的被执行人彭某被光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发现,眼看躲藏无望,只得束手就擒。

事情还得从彭某的屡屡违约说起,2017年8月,因为做生意缺少资金,彭某向苏某借款3万元,到期后却没有及时还款,于是被苏某起诉至光山县法院,后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约定彭某在2018年1月30日前偿还苏某借款3万元。谁知道彭某再次不信守承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也不愿履行了。

气愤之下,苏某在2018年3月向光山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彭某仍无动于衷,不积极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5月10日,因拒不申报财产,彭某被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彭某屡屡允诺还款,却丝毫不主动作为,仍是以拖延为主。执行干警再次与彭某联系执行事项,彭某却声称人已在山西,避而不见。

眼看彭某铁了心拒执,执行干警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光山县法院近日开展的“百日执行攻坚”第四次集中活动中,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将彭某住处围了个水泄不通。面对执行干警,彭某妻子坚称丈夫不在家,但眼尖的执行干警看见晾衣架有成年男士衣服,断定彭某肯定在家,故在家中仔细寻找。当打开一组衣柜时,彭某竟然躲在里面,后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彭某才从衣柜中爬出。

任你“七十二变”躲藏,我有“火眼金睛”让你现原形!因为害怕再次被拘留,彭某急忙拿出1万现金,并找人做担保,承诺分期履行,申请人表示了同意。(段祖号)

“我是长沙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我们接到线索举报,需要到平桥明港镇某混凝土公司扣押五台混凝土运输车,请安排干警协助执行!” 7月6日上午11:48分,平桥区法院执行局收到长沙岳麓区法院干警的协助执行请求。

接到协助执行请求后,平桥区法院执行局长李家斌立即安排四名执行局干警和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冒雨出击,一起赶往位于明港西的某混凝土公司。

13:29分,干警们到达目的地,明港某混凝土公司不愿配合将车辆交出,执行干警杜正威和岳麓区法院干警一起向该公司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会被罚款,拘留,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对执行该车辆有异议,可以书面向岳麓区法院提出,并提交相应证据。公司负责人一边口头答应愿意配合工作,一边却电话联系人员,想办法阻拦扣押车辆。

13:44分,已经被扣押开走的混凝土运输车被一辆货车堵在了路上,货车司机谎称车辆坏了,执行案件申请人和堵路的货车司机发生争执,场面一度混乱,平桥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将双方劝开,并告知货车司机尽快将车开走,故意将车堵在路上,影响法院执行的,法院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警告后,货车司机终于将车开走,岳麓法院顺利将五辆混凝土运输车扣押开走,整个扣车过程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岳麓区法院执行干警对平桥区法院出警迅速、成功扣车表示了感谢。(王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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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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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信阳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加强联动做好车辆查缉布控工作的实施细则》,协议签订后,法院与交警建立联动机制,法院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委托交警部门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交警部门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将查控信息录入车辆查缉布控系统进行查控,若发现法院委托协助查扣的车辆,将协助扣押并及时通知法院,破解了长期以来被执行人车辆难以查扣的难题。

7月8日,平桥区法院在信阳交警支队柳林中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辆涉执车辆,有效打击“老赖”行为,这是信阳交警部门配合法院查扣的“第一车”。

信阳某置业公司是该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金额共计4万余元。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该置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也联系不上。平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快速执行团队团队长王申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实该公司登记有机动车,但苦于找不到该车辆,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联动机制建立后,王申迅速将该案的涉案车辆信息进行梳理报送中院,并向交警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7月8日一大早,信阳交警支队柳林中队和信阳市中级法院联系,协助扣押的车辆在柳林检查站被扣留,市中级法院立即通知平桥区法院,随即带人前往柳林将该车成功扣押。

被执行人车辆查控联动机制建立后,平桥区法院将定期把查控车辆名单提供交警部门,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形成联动长效机制,提高车辆查控效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王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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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的午休


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中午加班后,趴在桌子或躺在长条椅上小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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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1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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