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們注意,你開的處方要被嚴格審核了!

近日,衛健委官網印發了《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範》,明確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院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應當按照該規範執行處方審核,其他醫療機構參照執行。

醫生們注意,你開的處方要被嚴格審核了!

處方審核規範要求,所有處方均應當經審核通過後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未經審核通過的處方不得收費和調配。

藥師是處方審核第一責任人

規範明確,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藥師應當對處方各項內容進行逐一審核。醫療機構可以通過相關信息系統輔助藥師開展處方審核。對信息系統篩選出的不合理處方及信息系統不能審核的部分,應當由藥師進行人工審核。

對於從事處方審核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取得藥師及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門急診或病區處方調劑工作經驗,接受過處方審核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

醫生注意!處方要審核這三項內容

規範對於醫生處方的審核內容主要有三項,一是合法性審核,二是規範性審核,三是適宜性審核。

合法性審核

(一)處方開具人是否根據《執業醫師法》取得醫師資格,並執業註冊。

(二)處方開具時,處方醫師是否根據《處方管理辦法》在執業地點取得處方權。

(三)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抗菌藥物等藥品處方,是否由具有相應處方權的醫師開具。

規範性審核

(一)處方是否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格式,處方醫師簽名或加蓋的專用簽章有無備案,電子處方是否有處方醫師的電子簽名。

(二)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是否符合《處方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文字是否正確、清晰、完整。

(三)條目是否規範。

1.年齡應當為實足年齡,新生兒、嬰幼兒應當寫日、月齡,必要時要註明體重;

2.中藥飲片、中藥注射劑要單獨開具處方;

3.開具西藥、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應當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

4.藥品名稱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公佈的藥品通用名稱、新活性化合物的專利藥品名稱和複方製劑藥品名稱,或使用由原衛生部公佈的藥品習慣名稱;醫院製劑應當使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式批准的名稱;

5.藥品劑量、規格、用法、用量準確清楚,符合《處方管理辦法》規定,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普通藥品處方量及處方效期符合《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抗菌藥物、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等的使用符合相關管理規定;

7.中藥飲片、中成藥的處方書寫應當符合《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

適宜性審核

(一)西藥及中成藥處方,應當審核以下項目:

1.處方用藥與診斷是否相符;

2.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3.處方劑量、用法是否正確,單次處方總量是否符合規定;

4.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是否適宜;

5.是否有重複給藥和相互作用情況,包括西藥、中成藥、中成藥與西藥、中成藥與中藥飲片之間是否存在重複給藥和有臨床意義的相互作用;

6.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7.是否有用藥禁忌:兒童、老年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臟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藥物,患者用藥是否有食物及藥物過敏史禁忌證、診斷禁忌證、疾病史禁忌證與性別禁忌證;

8.溶媒的選擇、用法用量是否適宜,靜脈輸注的藥品給藥速度是否適宜;

9.是否存在其他用藥不適宜情況。

(二)中藥飲片處方,應當審核以下項目:

1.中藥飲片處方用藥與中醫診斷(病名和證型)是否相符;

2.飲片的名稱、炮製品選用是否正確,煎法、用法、腳註等是否完整、準確;

3.毒麻貴細飲片是否按規定開方;

4.特殊人群如兒童、老年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臟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藥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藥物;

5. 是否存在其他用藥不適宜情況。

據瞭解,該規範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範

醫生們注意,你開的處方要被嚴格審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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