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中山市中级法院调解室内,年近六旬的阿珍和大嫂阿兰达成调解协议后相拥而泣。据悉,这是我市两级法院6月底首聘十名心理咨询师以来,由特聘心理咨询师参与的第一宗即调解成功。
父母离世遗留股权,兄妹相争对簿公堂
哥哥阿国和妹妹阿珍都是我市某镇居民,其父母先后病故。2017年,村里经联社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房地产,获得一些固定收益和商品房。按照股权分配,两兄妹的父母共获得10万元及48平方米商品房份额。
妹妹阿珍称,虽然父母生前都是在哥哥阿国和大嫂阿兰夫妇家中赡养,但她因离娘家近,经常都回去看望和照顾父母,父母的后事是她与哥哥一起料理的。阿珍认为,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分得父母一半的遗产。
去年5月7日,兄妹签订协议书,确认各继承50%的遗产。随后,大嫂阿兰认为阿珍是女儿,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不同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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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一气之下,把哥哥告上法庭。因阿国的言语理解及表达能力严重受损,阿兰向法院申请并于去年9月拿到判决,法院认定阿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今年初,法院一审认定两兄妹此前的协议无效,判决10万元股权收益分配款,妹妹得3万元,哥哥得7万元。
一审宣判后,阿珍和阿兰均不服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3名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达成协议姑嫂相拥而泣
市中级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表面是争财产,但背后却有很多情感纠葛,一纸判决解决不了当事人的心理问题。承办法官曾调解过一次,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6月29日,中山法院系统首聘79名专业辅助人员助法官“断家务事”,其中有10名是心理咨询师。承办法官联系了周晓晶、吴远方、李禄3名心理咨询师,一起调解阿珍和阿国的继承权上诉案。调解开始,妹妹阿珍提出可以让一步,但最少要四成的遗产。
我院聘请的十名中山法院系统家事兼职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周晓晶耐心听完双方陈述后,得知阿兰辛苦照顾了29年有病的丈夫,赡养了10多年公公、20多年婆婆,如今住的祖屋还是漏雨的。周晓晶问妹妹阿珍,“你觉得你大嫂容易吗?”阿珍不以为然。阿兰听后积聚多年的委屈一下子爆发,大哭道:“所有的财产我都不要,全部给你,我走,你就好好地照顾你哥吧!”
周晓晶运用心理引导技术对阿珍进行面质,她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她大嫂一直辛苦照顾着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大嫂需要的是理解而不是指责和抱怨,更不能为了一点钱而伤了兄妹感情,如果因为这场遗产官司,而让夫妻不和,大嫂走了,以后谁来照顾有病的哥哥呢?心理咨询师的话一下子让阿珍愣住了,让她感受到官司背后的亲情。
主审法官也指出,哥哥阿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而且他们对两位老人照顾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照法律规定适当可以多分。
在法官和3名心理咨询师共同努力下,阿珍和阿兰解开了心结,情绪缓和,阿珍开始体谅多年来大嫂的不易,大嫂也反思没有好好坐下来,协商解决家庭矛盾。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哥哥从已领取的10万元中分2万元给妹妹。妹妹继承父母股权30%,哥哥继承70%;妹妹放弃对哥哥现住祖屋主张权利;对于48平方米商品房的份额,妹妹和哥哥按3:7的份额分配。达成调解协议后,在心理咨询师的鼓励下,两位农村女人不仅握手言和,更是相拥而泣化解了此前所有的委屈和抱怨。
阿兰的代理律师雷刚,一位具有10多年司法所所长经历的人,他对法院引入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调解“点赞”,认为这是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取得的成果,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消除了对立,恢复了情感,一揽子解决了法律和心理问题,让双方当事人真正化解了心中的结,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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