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積分制「曬」幹部實績

為認真貫徹“二十字”好乾部標準,牢固樹立重實績的用人導向,2017年以來,績溪縣出臺《鄉鎮、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積分制管理考核辦法》,在全縣11個鄉鎮和66個縣直單位幹部中推行積分制管理考核,有效調動幹部工作積極性,有力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為打造高素質幹部隊伍奠定了堅實基礎。

突出精準性,“共性+個性”科學設置考核指標。設計工作實績、民主測評、加減分三個考核項。工作實績細化為執行制度效能、完成本職工作、落實中心工作3項考評指標。在制度效能考評方面,要求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截止目前,各單位共建立健全制度180餘項。本職工作主要考評幹部完成所在崗位承擔本單位年度目標任務情況,中心工作主要考評對照縣委、縣政府全局工作安排,部門及個人承擔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本單位所承擔的全縣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年初,各單位立足幹部崗位實際,分別為每位幹部制定考評清單,量化考評分值。通過組織開展民主測評,全面測評幹部一年來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及水平、工作作風等7個方面表現。同時,明確表彰、點名表揚、通報表揚、通報批評、效能問責、黨紀政紀處分等6類加減分情形及分值。

突出科學性,“平時+年終”全面規範程序步驟。按照“一人一檔”建立幹部積分管理檔案,每月初由各單位對照考評細則對幹部上月工作實績進行評分,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後,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並計入幹部積分檔案,做到“一月一調整”。每年年末,由各單位組織幹部在全體幹部職工會上進行述職,開展民主測評,並整理彙總加減分值。縣委組織部專門設立幹部積分制管理考核辦公室,定期對各單位幹部積分制管理執行情況及幹部積分檔案進行抽查指導。出臺《績溪縣科級非領導職務幹部管理辦法》,對實改非和即將退休人員安排工作任務,切實加強實改非人員、單位二級機構工作人員的管理考評,力戒管理“寬鬆軟”。

突出導向性,“激勵+懲戒”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幹部積分考核結果與幹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績效獎勵分配直接掛鉤。規定先進人員優先推薦參加各類評優評先,每年在年度先進人員中,通過單位推薦、資格審查、公眾投票、領導組審核、組織考察、社會公示等程序,評選一批奉獻精神足、工作作風好、執行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社會認可度高的“十佳領導幹部”“十佳工作人員”;明確先進人員在後備幹部培養、幹部推薦使用等方面優先考慮,工作開展以來,共有70餘名積分靠前人員被提拔重用;對被評為後進的人員在單位內部進行通報,對連續兩年被評為後進的人員實行誡勉談話,對連續三年被評為後進的人員給予調整崗位、免職、降級等處理。要求各單位依據積分制考核結果,在幹部目標管理考核等獎金分配上,適當拉開一定檔次。

(章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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