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动态」南宫市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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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方志动态」南宫市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近日,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和邢台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要提高对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编纂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发动,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志书编纂工作,积极多方筹资,为志书顺利编纂出版提供保障。

《通知》明确,各乡镇办事处除编好本级志书外,至少要选出基础条件比较好的2个村(居)率先开展志书编修,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编修难度较大的市直部门,可首先抢救资料,展开资料调查、搜集、整理,先行编写《大事记》或《简史》,待条件成熟后再编纂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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