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惊人的某某真实存在吗?

爱因爱生


其实对于这位惊人的某某,很多人都存疑,是不是周立波杜撰出来的?但是从视频中仿佛有可以看到一些存在的“证据”,证实这个人的存在。

在采访中我们可以看到前两段可以说是正常的采访,但是第三段之后就有点像看“壹周立波秀”,其实王大头和周立波的问答中也似乎能看到点什么:

王大头问周立波那个某某到底是谁呀?周立波就反问怕不怕被报复?王大头说不怕,要报复也是报复你,不会来报复我的。

即便这么说,还有很多人发表自己的联想,因为同道中人才能相处,周立波的名嘴得罪过多少人相信很多网友们都知道,但是就是因为话太多,三言两语就能让一个人记恨,以至于会被人陷害。

但是以某某的背景,玩这么大是为什么呢?可能单纯的就是想让他长个记性。所以有网友说这件案子的真相可能就是一个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周立波也反咬一口将他一手捧红的关先生。

周立波的言论让唐爽和律师都倒戈,如果是真的是满口谎言,那周立波的人品真得没话说。但如果背后是某某的玩笑开大了,收拾烂摊子,这样的背景着实让人害怕。

没有正当职业和生意,身家数十亿,占地45亩的长岛豪宅,豪华游艇,包养等等,这样的背景,周立波曾在视频中说日后会曝光某某,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看看这个某某到底是谁?


锐影Vanguard


可以合理推断的确有陷害周立波的这个人的。至于这个人的背景情况是否完全如他所说,就不得而知,我们姑且听之。纯粹周立波个人杜撰的可能性,我可以断言:几乎不可能

我们不妨来学一回福尔摩斯探案。

归纳而言,由于周立波车上警方搜出来的“枪和毒品”既没有周立波又没有唐爽的指纹,因此肯定是另有一个第三者将“枪和毒品”放进周立波的车里的。


我们先来说说周立波怎么脱罪的。

周立波之所以能够成功脱罪,归根结底根本两条:

  • 其一、警察从其车内搜到的枪和毒品,没有周立波的指纹;

  • 其二、警察在搜查程序上不合法。

有人认为第二条最关键,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这两条哪一条都少不了。为什么?假设周立波车内搜到的枪和毒品有周立波本人的指纹,哪怕警察在搜查程序上有问题,周立波要脱罪就没这么简单了,基本上法官还是会让这个案子进入陪审团的审理程序当中的。这种情况下,就要靠陪审团来定周立波是否有罪了,那样恐怕周立波就悬了。

现在周立波的情况是简单的由法官直接裁定检方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我们注意到5月28日第十次开庭,法官当庭裁定

警方事发当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车辆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车辆时,英语并不是周立波以及唐爽的母语。因此,警方缺乏和周立波、唐爽足够的沟通,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方应该负责证明警方拥有足够的证据搜查车辆,但是检方却没有做到。法官表示,检方需要在6月4日开庭决定是否上诉,若不上诉,就需要撤销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诉,此案则进入审讯。

彻底为周立波成功脱罪的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曾被《纽约时报》评为过去4年中的百大超级律师之一,已经做了49年律师。他一直坚持为周立波作无罪辩护,在上一任律师丹尼尔的基础上,基于多年的实务经验,他指出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枪支上并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如果周立波开车没有违反交通法规,警方不得将其拦下。因此即使警方在车内搜到枪支毒品等,也不得作为证据。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其实也不错,他提出了一个对周立波有着很大优势的观点:周立波在美国开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违规之处,所以美方擅自拦截他的车辆已经在法律之外,如果这个过程不正当,那么,即便在车子里搜出了违规物,也不能成为证据。丹尼尔努力的方向已经对了,只是对于完全扭转局势还差了一口气,他没有特别注意到“指纹”问题的重要性。从程序上来看,有没有“指纹”其实无关证据的“合法与否“。但是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恐怕意识到法官作为人,从实务角度来看,还是不可能不在乎这个问题的。

我们还要注意一个细节,

法庭本身也去检测过作为证据的“枪和毒品”的指纹,也就是说法官裁定之前其实也亲自确认过查获的“枪和毒品”的确是没有周立波的指纹的。为什么?虽说”警方无法证明车主同意搜查“,因此证物成了“非法证据”;但说白了,这里头还是在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内的。如果证物上头有周立波的指纹,要让法官直接认定这些证据彻底属于非法恐怕也没那么容易,他自己心里未必就能过得去。也就是说,法官裁定之前,对于“枪和毒品”是不是周立波本人的,也已经基本心里有数了,并非不在乎。

由此我们可以证明“枪和毒品”上的确没有周立波的指纹。


“枪和毒品”上自然也是没有唐爽的指纹的,否则唐爽之前也不可能先行出来。

既然“枪和毒品”上既没有周立波也没有唐爽的指纹,这将意味着什么?肯定是有第三者放进周立波的车里的。

所以周立波说有人想陷害他几乎不大可能是杜撰的,而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测,而他也知道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不能明说?因为没有实物证据可以指控(估计“枪和毒品"被放进周立波车里之前已经擦拭过指纹了),如果明说的话会构成诽谤。


至于周立波的前任律师莫虎跟这个人有没有关系,则无法确定。周立波说莫虎拿了人家3万美元,也许可信的。周立波敢这么说,恐怕也不是嘴上跑火车。

莫虎有没有故意在坑周立波,的确有可能。过程看下来,他拿了周立波的钱后,的确是基本啥事情没干,只是弄得周立波似乎铁定得在美国坐大牢似的。周立波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抓住警方的程序漏洞其实只是一个常规思路而已。莫虎哪怕水平不如斯卡林,至少丹尼尔的思路是应该有的。而他在这个案子里头收的费用比他们都多,简直是狮子大开口。而周立波在接受著名记者王志安采访时,给王志安看过证据,证明他是给了莫虎二十万美元律师费;远高于他后来所雇的律师。就此来看,莫虎这个人作为律师,的确在律师职业道德上有问题。


建章看世界


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惊人的某某真实存在吗?

周立波先生回国后,几次发博文和接受釆访时,称自己去年在美国涉嫌持抢藏毒一案是被遭遇陷害,并曝光陷害他人的惊人背景。说对方有限量版幻影劳斯莱斯,时速180公里的大飞机,价值400万的游艇,并称某某人家里有一个军大库。其真相还在未曝出时,周立波在美的首任华人律师莫虎发声称!

周立波回国后“信口雌黃”,周立波在美随行副驾驶唐爽发声称!

“望姑人弃恶从善,改过自新,不要加害无辜,不然我绝不姑息”。为此在三人作声中,你相信周立波先生说的是真的吗?

综合周立波先生在美案始终的结果分析,个人观点还是相信周立波说的话。请先看周立波回国发的两篇信息。

为什么说相信周立波所属声称,最信赖的一点,周立波在美涉嫌持抢藏毒案,经过一年十多次的审讯,最终在第三任律师的辩解下,美警方确认指控罪据不确凿,撒去提请声诉,法院以无罪释放周立波先生,周立波先生平安回国了。我们无权否认美国的法律,应该相信美国法律是公证的。所以说周立波先生说他是遭人陷害也合呼事实。

周立波回国向国人交待一下在美案的过程,是周立波先生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国人的负责。因为周立波先生是多年在国内较有声誉的公众人物,在国内影响力较大,包括做出公益事业,都和国民有密切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周立波先生不可能随便判背自己。跑到美国作一个犯罪的罪人,背弃自己在国内努力多年的荣耀。

再从周立波多年的人格尊性及一个公众人物的身份推断,周立波不可能伪造假证据为他自己掩洗黑锅,我们相信周立波不是不知道国内法律法规,恐怕是不陷害他人为自己而犯罪吧!虽说周立波未曝出所要曝出的元凶,但他说出的话十有八九存真,不然怎么知道陷害他某某人有这有那的东西,这可不是做儿戏,可看作是天大之事,也可以说是一个开不起的玩耍。估计周立波和夫人做了周到的按排和相关法律责任心。

在此分析中,还有两点可对周立波先生发声信任度的原因。

对华人学子唐爽,我认为有质疑问难,作为周立波先生的同行者,应该事事最清楚,在周被捕审讯中解脱自己后,为什么不愿做周立波先生的证人证事呢,自解胱后沉默寡言少语,摆脱自事于已无关,独在周立波回国发声时而发声不德不道的谬论呢,是做人不义凛然,还是身有隐藏什么隐患,周立波回国追找陷害他之人,于你唐爽有什么干系,这个时候搅进来企谋为何?无非是扰乱周立波的视线曝光心里,好似掩护着幕后黑手的身影,把周立波所有的目光转在他们之中,让周立波曝不出某某人而已,这里可以说唐爽做人大义不道,在事非主流中渗搅和他人,羞涩虚言,威胁他人,不但缺德底线,而且违法。

周立波案的第一律师莫虎,作为华人律师,收取周立波高额辨护费20万美元不要说起,本该周立波案涉嫌持抢藏毒,在美国行车时只要不违章警察是无权查车的,更无权搜车的,而周立波当时在不知情下被查车搜车,发现车后行礼包中有抢藏毒,而被被捕介入犯罪审讯,莫虎作为多年在美的律师,难道就这么简单明了的法律不懂呢,况且施多种圈套,延续对周立波先生的羁押时间,不断为自己追加律师费,一个华人律师对华人的责任性到那去了,是加害周立波先生,还是为周立波先生?要不是周立波先生舍弃另找律师的话,在莫虎托辨下周立波还能回国吗?完全是不可能的事。那么周立波回国了发声是很正常且正确的事,因为要为国人一个清楚的交待,必须周立波要发声,那么莫虎已事不关已,偏为何而悔辱周立波,不由让人对这个莫虎也会产生质疑问难。

这里再不必多啰嗦,综合周立波发声,参照唐爽,莫虎当事人出尔反尔的言行,我们推断,周立波先生称此案是遭人陷害,情在理中,所要曝出的这个人物,也可以推断和唐爽,莫虎是一团伙,这个人应是唐爽,莫虎上司,真正加害周立波先生的元凶。但我们相信在不远日期,这台戏将会亮出,国人会得到真相大白。





周立波夫妻一定给国人一个属实交待。


文笔缘


周立波真的是个天才脱口秀演员,在王志安的访问中,有表演有表情,图文并茂,生动有趣。

而王局就显得略呆板。

周立波所有叙述中,最惊险刺激的非官二代某某莫属。。

这位某某不计代价的结交周立波,还给他起了专用的名字,涛涛。听涛涛的叙述,这明显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爱到极致的表现。

但是这位某某应该是男的。

在周立波的叙述中,某某出手豪阔,第一次见面就给了他和他夫人三万余元的礼品。

美元。

某某家更是豪阔做派,400万的游艇,劳斯莱斯幻影顶级跑车,180万的摩托车。

涛涛用他精彩的语言天赋,让我们看到一个不事产业却豪阔异常的官二代的海外生活。

听他的叙述,我真觉得有时候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周立波大约也被他的豪阔震惊了,所以才和他倾心交往的吧。

但是没想到因为意外打破了这种交情。

周立波说某某就是单纯的坏,想害他,是天生的反关节。

如果拿着几百万人民币,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为了害人,我觉得这种人的世界我无法理解。

有钱人真的很怪。

如果像周立波说的华人律师莫虎之类的坏,只是为了金钱的坏,反而倒好理解,为了利益而已,当年桑兰就是这样被华人律师害惨的。


如果这事儿不像周立波所说,有人猜测,某某大约为了交好周立波,所以送他枪,毒品,送他时,大约会说:涛涛啊,我送了你点东西,给你放包里了,回去看呗。

这些东西就包括毒品,枪和周立波喜欢的烟斗。

没想到路上出事了,所以才可以解释,后来某某为啥给周立波和唐爽拿了七万美金的律师费。

心怀愧疚而已。

但是后来事情越闹越大,某某看到这事儿再扯下去,很可能连累自己,毕竟那枪虽然是他的,但是买枪的途径不合法。

周立波说了,某某家里有个武器库,他买的那些枪随便一把都能判他五年,所以某某大约害怕了,所以急忙和周立波切割关系。

周立波联想不上他,更怒了,觉得自己被某某耍了,联系到他给自己起的名字,涛涛,涛子,这TM不就是个套子吗。

谜底就在谜面上自己还傻傻分不清。

世界上没有白做的牢房,所以被判无罪后周立波就开始反击,反正他知道某某是不敢回他的。

其实周立波真的很聪明。

当然还有一个解释,就是某某和莫虎是一伙的,专门做没本的买卖,这次构陷涛涛就是为了套他的钱。

知道周立波在国内被列在和赵本山郭德纲一个级数,钱应该有的是。

所以他刻意交好周立波,都是戏,只是为了最后勾害他,然后举目无亲的周立波自然会有求于他,于是他顺手推出莫虎,在莫律师的掌控下,波波就是他们的人肉取款机。

但是没想到周立波这公婆俩太贼了,中途竟然换了律师。

到嘴的鸭子,刚咬了两口屁股就飞走了。

事实上涛涛如果一直用莫虎,某某的投资应该早就赚回来了。

如果是这样某某的害他就有了正当理由,而某某没有正当生意却过着豪阔的生活,就有了解释,人家的正当事情就是专门对国内来美的肥牛下手。

反正我是不相信,有人会没有任何原因,花大价钱,专门去布局害人的。

周立波的赴美探亲,遭遇构陷这事儿,我觉得都能拍出一部惊险电影了,我知道另一个有这种传奇经历的人,是高晓松口中的崔大师。

都很传奇,但是,真相都那么扑朔迷离。


文/ 薛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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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白袍


这个问题估计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我们这些看客最多是凑热闹。

不过既然是凑热闹,就得叫好、鼓掌。在事件尚未达到高潮时鼓掌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具体是周立波真的被人陷害,还是他为了洗白自己凭空杜撰这样一个人出来呢?我们先掰扯掰扯。

先不谈法律,因为中美法律不同,也不谈背景,因为我们知道的也是皮毛,真正的干货我们吃瓜群众很难看到。

我们只谈人性。

周立波之前的《壹周立波秀》我也曾看过,尺度不小,针砭时弊,虽然是改头换面,但一定也刺痛了不少人。还有他做慈善也是实打实的,这点令人佩服。至于他之前的黑历史也确有其事,不能否认,但这才是人,不是神,不是自封的大好人。个人更愿意相信是人就有瑕疵,如果这个人浑身优点没有一丝缺点,我会敬而远之,说实话,我怕。

还有周立波之后提到莫虎唯利是图的做派,没有证据我不敢苟同,但国人坑国人的例子确实不在少数。在利益面前,到底谁有道德,真的很难说。包括之后跳出来指责周立波的唐爽,说实话,我们更愿意看到简单的平铺直叙的陈述事实,而不是洋洋洒洒、拽文弄墨的声讨。孰是孰非,走着瞧。

这世界上人心最难琢磨,也最险恶,如果按照常理来推测,周立波犯不着在美国持枪携毒来毁掉自己的大好前程。我们也很难想象到底是谁会大费周章地设计陷害周立波,他一个艺人能妨碍到谁?

至于周立波所说的某某是否是真实存在的人,我个人认为应该有这样的人。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如周立波所讲的一样,恐怕很难说。这其中应该有真实的,也有想当然的,毕竟他没有上帝视角,也不可能完全还原事件的原貌。

最后,贴下莫虎和周立波的告示,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夜雨如书


怎么说呢,首先笔者对唐爽和莫虎都不了解,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对于他们所说的话,也只能是姑且听之,真的不好下判断。


不过据网友评说,莫虎的口碑真如周立波所说,专门干忽悠华人的事,也就是所谓的“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枪”的那种人,周立波与他撕逼大战,倒不失为一件好事,至少通过此事的关注度,让海外华人不再被人当成韭菜一样收割。

但是周立波案最终没被定罪,据说是因为警察的搜查程序违法导致证据不能被采纳,这跟国内现在的非法证据排查是一个道理,法律追求的不仅是实体的正义,同样追求程序的正义。



虽然周立波过去做节目也很霸道,做人也很招摇,也曾有过污点,但是人无完人,笔者也不会带着有色眼睛看人,真理是越辩越明,事实真相也是如此,希望早日大白于天下!


打虎拍蝇


周立波的情况在前面一问答中已经介绍,这里再说一下他近期采访中的表现。

一方面,他在《局面》的采访中提到他女儿转学时眼角发红,在那个情境下,以及周立波展现出来的状态看,应该是真情实感。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周立波的表演,因为这么多年的公共场合,周立波都是展现了夸张化的很强的表演欲,像他说前妻受人教唆而诬陷他吸毒,这就更真假难辨。当然,周立波说自己有证据,但是为了保护前妻的名声又不会把证据公之于众,但是就像周立波目前所说的基本都是一面之词,联系到他的一贯风格,当然还是需要对他所说打一个问号❓



另一方面,他在采访中反复提及自己受人陷害,并且讲了一个故事般的经过,对方是北方某高官的后代,使用了这一方式陷害他,而陷害的动机却隐晦不明,周立波的意思是他太红了引起其他人的嫉妒。仅仅从逻辑上就很难自圆其说,因而周立波在采访中反复强调的是自己受到陷害,但并没有确实的依据,而他的底气来自于美国警方最终将他释放。

并不是否定周立波目前的说法,只是需要更多证据来支撑他的说法,至于他所说的陷害他的人是否真实存在,那更需要证据,不排除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你对周立波这几天采访中所说如何看?你认为是有人诬陷他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老李有刀


开门见山直接说观点,很简单,那就是:

我不相信这个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惊人的某某真实存在,换言之,不相信周立波说的,认为极大可能是他杜撰的。

需要进一步厘清的是,我认为不存在的是加上定语的某某,即就算有这个人,也既没有周立波吹嘘的那么牛叉,更谈不上所谓陷害他的情况存在。

理由非常清楚:

如果存在这么一个陷害或者只是误将手枪和毒品放入周立波包中的某某,在之前的法庭调查阶段早就挖出来了。

周立波案件的三任律师包括第一任律师莫虎、

第二任律师丹尼尔(Daniel W. Russo)、第三任律师斯卡林(Stephen Scaring)都没有提到这个某某,姑且按照周立波的叙事逻辑说莫虎被收买了,那么后面两个老美律师也被某某收买或者畏惧这个周立波口中不敢见光的人的“权势”?!

按照美国法律,刑事案需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ts(超越合理怀疑),即所有的证据都指向确实犯罪的事实,不会有任何的疑义(当然这个没有任何疑义不代表辩护方不能质疑,但至少在检方那里是推演过并且自洽的;此外,警方在逮捕的时候也不需要证明超越合理怀疑)。

我们就拿周立波胡洁夫妇到目前都认同并交口赞誉的斯卡林律师来说,如果有这样的一个重要证人,这个律政大牛一剑封喉,检方连起诉周立波都不敢,根本不必进行到后来的exclude illegal evidence(排除非法证据)。

质言之,只要能证明枪和毒有可能不是(并不是证明必须是某某的)周立波的,周立波就无罪了。

而事实上,第二任律师丹尼尔给的是和第一任律师莫虎一样的建议,即认罪(认的是重罪还是轻罪不同);最后一任即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找程序问题;

这两个辩护思路虽然路径和最终结果不同,但是同样都印证了证明枪和毒有可能不是周立波而是别人的这条路走不通。

周立波在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枪和毒品既然和周立波没有关系,那么和谁有关系,慢慢听我说。周立波要是无罪的话,那一定有人是有罪的。

排除非法证据并不意味枪毒和周立波没关系(律师的辩护立场一是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呈堂证供,二是枪支和毒品上无其DNA”可能“不属于他),周立波无罪的话那一定有人有罪在逻辑上也不成立。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反对唐爽教授戏子误国和愚乐于民众的说法。

本人利益相关陈述:爱听海派清口(前期),爱喝咖啡,与周立波同乡,不喜欢周立波这个具体的人。


谈古论金


我也回答一下吧!周立波这个人就不可信,以前就谎话连篇,这回为了洗白自己更加颠倒黑白,美国没有对他判刑是因为律师牛逼,找到了警察办案时的程序错误,不代表周立波没事,他一回国就找了大量水军洗白自己。妄图继续不被案件影响在国内挣钱,希望大家不要被骗,我国觉不允许涉毒艺人复出这个大原则不能变!(以下内容转自审判务实)说到周立波请的律师团,三个律师中其中两个曾任检察官,一个是美国地方法界、政界的“地头蛇”。网上流传一个段子称“第一任律师莫虎:可能重罪。第二任律师丹尼尔:可以轻罪认罚。第三任律师斯蒂芬:无罪!所以,遇到好律师,请勿砍价!”段子归段子,更重要的是在周案大反转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最后一任律师斯蒂芬·斯卡林究竟是怎样为周立波成功辩护的

今年3月27日周案第8次庭审后,律师斯蒂芬·斯卡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自己有信心让法庭撤案,原因有二:一是枪和毒品上都没有鉴定出周立波的指纹和DNA,二是检方未能传唤唐爽与另一执法警察出庭。(注意为什么未能传唤两人出庭作证,有没有以对两人公关成功的可能)(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美国警方为什么没当场对周立波进行毒品检验)

最后斯蒂芬·斯卡林提出撤案动议,即搜查的过程有瑕疵,因此该瑕疵搜查所带来的任何证据都不能成为呈堂证供。这一动议对周立波涉毒涉枪案件的结果起了直接的决定性作用。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程序正义在美国法律运用中至关重要,当年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的主角辛普森被无罪释放就得力于美国法的程序正义。

然而程序的归程序,实体的归实体。周立波最终虽因警察执法时程序有问题而被无罪释放,但并不意味着周立波当时开的车里没枪没毒。反观这两日“周唐大战”,尤其是唐爽的回应,让人合理怀疑周案实体上也许真的存在问题,并非是周立波及其妻子胡洁所述之始末,周案是否可能存在《全民目击》电影中,花钱作假视频证据之事呢?需要时间考验。

法律问题自有规则来定义和论断,但正如唐爽所称“公众和法律自有公断”,周立波涉毒涉枪的法律问题解决了,但道德论战却在持续发酵,我们且行且看法律与道德如何调和。


大征11


我也来凑热闹,说几句:

我非常的关注周立波案件,这样类似案件不是唯一一件被陷害,没有解决也不是最后一件。

唯一没想到的是周立波卷入。

波波是否被陷害?

我想应该是非常肯定的。

如果只是借着律师,侥幸逃脱,不会这样大张声势给自己找麻烦。

波波说他跟他老婆分离不会超过24小时,每个人理解有别,即使未来曝光生活瑕疵,也与整个案情无关。

那么谁陷害波波,又有什么目的?

1.唐爽是已知的,他的申明书可信吗?

他的申明书逻辑并不严谨,但大堂之下不敢妄言,有重要线索:受人挟持!

既然受人挟持,那么肯定不是受波波挟持陷害波波。

此地无银三百两,等于给波波宣布了清白。

2.不管谁在波波车里放毒品枪支,警察又是如何知道?

如果警察不能提供跟踪波波已久的证据,那么警察皆是第二个唐爽。

如果毒品与枪支是波波的,它不会突然出现在车里,与毒品枪支相关的跟踪信息是铁证如山的,获取其信息也是易如反掌的。

牵涉的人来头都这么大,这才是引起我兴趣的原因。

历史一些悬案或许能找到铁证。

或许大家现在的所为都在这股势力算计之下。

(我还是想喷句垃圾话:我会像蝙蝠侠一样把你这企鹅给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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