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2500年: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3

佛教2500年: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3

(5)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教的哲学思想。法印意为佛法的印记,佛教认为佛法有如国王之印玺,能通行无阻,故称法印。三法印即三种印记是为真正佛教的标准。

这三个标准是" 诸行无常" 、" 诸法无我" 、" 涅槃寂静"。佛教认为这三条基本原理是人生与宇宙间的真理。佛教的全部教义皆为三法印所指导与概括。

" 诸行无常" 之" 诸行" 是一切精神与物质现象的生起和变化诸行动," 无常" 意为不真实(佛教称" 无常住")。佛教认为宇宙人生均是刹那生灭的现象,任何事物均每时每刻处于变化之中,但是世俗的人们往往对" 无常" 现象熟视无睹。其原因在于人们不了解,一切事物均依彼此间的一定关系和一定的条件而存在,而这种关系与条件在不断变化,故无绝对真实的实体,包括人本身在内,仅是一个流动变化的过程。人之所以不了解这一真理,系因受到" 无明" 的支配,而执著地追求真实常住的满足,因此造成世间之苦。并由此引伸出人之生老病死等痛苦乃至自然界之大千万象所构成的现实世界,均为暂时的,非真实的。只有如此认识,始能摆脱人生之苦。

" 诸法无我" 中的" 诸法" 是一切有形与无形的事物,即一切存在;" 我"指事物固有的本质或实体。" 诸法无我" 意即一切存在均无固有的本性或实体。而世俗之人因受" 无明" 的影响而产生爱欲等,便执著地追求实体的存在。佛教认为看起来似乎是实体的事物,不过是心理过程中的一个幻影,仅是" 诸法" 的显现而已。因为一切万象都是" 五蕴" 和合的" 假相" ,皆由因缘而成。连" 五蕴" 本身都是非独立存在并非常住不变的,所以一切存在均无固定本性或实体。佛教认为,人们如能了解这一点,便能脱离爱欲等,心中无爱欲,便无所贪求,因而便无痛苦,从而进入一种不生不灭、不变不更、大休大息的永恒境界,即涅槃。

" 涅槃寂静" 意为消除烦恼,并含有宁静与快乐之意。佛陀之人生出发点是" 苦" ,其最高理想与最终目的便是" 涅槃"。佛陀及其门徒并未给它下过定义,仅常以" 生死之尽际,无上之宝岛" 等赞语形容,认为修道达此境界便爱欲绝灭," 三毒" 断除," 行""业" 不生,达到了高度寂静的、自由自在的彼岸世界。这种境界意味着达到了最高的智慧,道德上的功德圆满,不受任何制约与约束,亦不受生死之束缚,不再感到痛苦,达到了高度的内心和谐,从而得到解脱,免受轮回。

以上三点概括了佛教的哲学思想,既然" 诸行" 是不真实的,一切存在均无实体,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虚无缥缈的涅槃,所以其哲学的终点是否认现实世界的存在,一切均归于"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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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政治思想

任何一种新宗教的产生,均是当时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变化在文化上的反映,原始佛教亦不例外。它是时代的产物,具有时代的特色。原始佛教除提出其出世的新的神学思想与哲学思想外,还提出了其社会政治思想与伦理道德观念,为现实社会服务。在古代,各种宗教的社会政治思想均加以神化,借助于神的力量,原始佛教亦如此。其社会政治思想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新四种姓说

公元前6 世纪古印度的刹帝利种姓与吠舍出身的大商人,要求扩大王权,加速统一,必然要在思想上、宗教上寻找依据。在百家争鸣中,佛教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原始佛教从教义上反对婆罗门教主张的神创四种姓与婆罗门至上及吠陀神圣,认为这些说教均无依据。佛陀曾说:所谓梵种(婆罗门种姓),乃是欺诈,他们也是嫁娶所生,与世人无异。所以原始佛教认为婆罗门至上无任何依据,并提出新的四种姓说:刹帝利为最高种姓,婆罗门次之,再次为吠舍、首陀罗。他们提出种姓并非神创,乃是人世间社会分工所形成的。原始佛教认为,人最初是平等的,但经过一个漫长的阶段后,出现了私有制,个人占有田产,于是出现盗窃、争讼。人们宁可立一人为主,以治理之……于是世间便有王名,以正法治人,故名为刹帝利,所以刹帝利乃世间第一。佛教的这一论点,从宗教上打击了婆罗门至高无上的地位,否认其神圣性与种姓神创说,主张刹帝利第一,以巩固王权,这对于当时古印度的统一趋势有所促进,符合当时古印度历史的发展趋势。因此,佛教在当时受到各国国王,特别是摩竭陀国王的重视与支持,得以广泛传播。

②众生平等

原始佛教针对当时古印度各国阶级斗争的形势,提出了新的社会思想" 众生平等" ,佛教的专门术语为" 普渡众生"。其具体内容有三。第一,反对婆罗门教把各种姓划分为再生族与非再生族。婆罗门教为垄断宗教把四种姓的前三个种姓称为再生族,受婆罗门教的保护;将首陀罗称为非再生族,不许参加宗教活动,在宗教上无出路,因而首陀罗对此极为不满。佛教反对此作法,主张各种姓在宗教上一律平等,佛教徒中有首陀罗、贱民、奴隶,一视同仁。第二,反对波罗门垄断经典,不用梵语,改用民间语言传教,使一般公民易于接受。第三,佛教提出了不分种姓、任何人均可通过自己修道达到涅槃、得到解脱的思想,而不需要任何中介。婆罗门教却认为,无婆罗门的中介作用,人的宗教活动无效。这一点在宗教史上可以说是一次革命。

原始佛教提出的众生平等的社会思想,我们应作具体分析。当时古印度的广大社会下层在经济、政治、宗教上均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即使在宗教上亦无出路。而佛教针对当时社会矛盾、适应这一新形势,提出众生平等的口号。这首先是广大奴隶与社会下层斗争的成果,它打破了旧的宗教为奴隶主贵族垄断宗教的局面,否定了旧的种姓制度,对长期受到宗教压抑和精神枷锁的奴隶来说,无疑是一次精神解放,从宗教上肯定了奴隶是属于" 人" 的范畴。它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作用。当然这一口号仅涉及宗教范围,并未触及政治与经济权利,但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所以,佛教的众生平等口号在人类历史上的功绩应给予充分肯定。也正是由于这一口号产生了对广大社会下层的吸引力,从教如流,使佛教在百家争鸣中得到广泛的流传。至摩竭陀王国孔雀王朝(约公元前324-前187 年)时期臻于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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