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枯木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现在的80、90、00后,对“驴打滚”的概念和70年代以前生人的认识完全不同,查一下百科,也只会发现,“驴打滚”是一种著名的传统小吃。然而,他们不知道,“驴打滚”还是臭名昭著的高利贷的代名词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看过《白毛女》电影的都了解,恶霸地主黄世仁(陈强饰)欲霸占年轻貌美的喜儿,设计佃户杨白劳以重租厚利强迫年内归还欠债,在“驴打滚”的债滚债逼迫下,杨白劳无力偿还,逼写文契将女喜儿顶租,回家后饮卤自尽,喜儿被抢侮辱,逃入深山变成“白毛女”。据说,当时在台上,演黄世仁的陈强就差点被台下愤怒的战士给举枪毙了,可见人们对高利贷“驴打滚”是多么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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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站了起来,高利贷彻底杜绝。经济开放后,随着金融行业的兴旺,民间借贷又开始活跃起来,国家对民间借贷有着专门的规定,在以前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2015年最新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另外还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即驴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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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律法规即便是有明确规定,可是在现实中,一些借贷公司为了谋取非法暴利,利用借款人不知法或者法律观念淡漠,采取各种手段和事先设计好的套路,或者变换借条打擦边球逃避“驴打滚”高利贷,或者以借款人的个人隐私(比如裸照)为要挟,或者骚扰恐吓借款人及亲朋好友等方式,一些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充当共谋或者“军师”,钻法律空子,无所不用其极,以至于,一些惨痛悲剧时不时上演,“套路贷”、“套路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频发。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在网络上随便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各种校园贷、培训贷、美容贷、手机贷、佳丽贷、裸贷等名目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网络贷、小额贷、无抵押贷等所谓的各种贷款公司甚嚣尘上、此起彼伏,普通人都会时不时接到骚扰的“贷款电话”,有的一天可以接到十几个!这些公司明确了解您的个人信息,准确投放和诱导,大部分都是“套路贷”、“套路骗”,都有完整的剧本和培训材料,运作周密,往往有着某种社会势力或者一些千丝万缕的背景,甚至一些所谓的正规的金融公司也会参与其中,成为“驴打滚”高利贷的帮凶,这使得因“套路贷”发生的惨剧呈上升局势。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这些“驴打滚”高利贷,主要特征就是门槛低,套路深,利率高企,远远超过国家法律允许的范畴,另外通过驴打滚的方式,将利息计入本金成倍翻番,一旦入其彀中,就会发现,根本无力偿还滚雪球式的“利率”,几千元在短时间内就会“驴打滚”滚成十几万、几十万元;据媒体报道,河南某高校学生因1.7万贷款无力偿还,以贷还贷拆东墙拆东墙,竟然背上35万多债务;北京董先生贷款50万,实际到手23万,40余天竟然滚成500万!浙江破获的“套路贷”罪犯团伙竟然打出“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口号!其他类似“驴打滚”高利贷事件俯拾皆是,可谓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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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驴打滚高利贷,滚雪球似的债务,往往把债务人逼入绝路,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稳定,有的甚至不堪压力自杀或者发生其他犯罪行为。媒体关于高校学生因为高额贷款自杀事件时有报道,2016年的“于欢因辱母杀人案”其罪恶根源就在于高利债;杭州“保姆纵火案”中,被告人莫焕晶因嗜赌借下20万的高利贷是其犯罪的诱因;今年发生的“北京一家三口自杀”的元凶还是高利贷。一件件令人发指的因追债发生的犯罪案件,一桩桩血的教训,都在控诉着这些“套路贷”、“套路骗”的“驴打滚”高利贷罪恶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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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也注意到高利贷的危害,加强了打击力度,然而,类似犯罪事件似乎仍在上演,其原因何在?我认为有五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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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高利贷行为惩罚措施乏力。国家法律不保护36%以上的非法利率,可是对放高利贷的团伙或者个人却没有惩罚措施,高利贷即便是法律途径解决,只不过是退出多收的利率,而对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却没有刑事惩罚措施,即便是对您骚扰,只要没有造成更多伤害只能是治安处理措施,这使得“驴打滚”高利贷分子为所欲为,猖狂凶狠,给借款人造成了极大地心理压力和安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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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借款人法律观念淡漠。有的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有的是急需周转的个人和企业,面对霸王条款以及一些非法要求,无奈接受,在还不起高额利息时,不求助与法律,反而拆东墙补西墙,继续借高利贷,最后造成债务堆山,在受到欺凌和侮辱时,忍辱偷生,不敢声张,助长了犯罪分子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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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高利贷团伙组织严密,手段凶狠。这些犯罪分子往往团伙作案,分工细密,有剧本有培训有方案。有购买个人隐私信息的,有电话推销的,有诱人上钩的,有定位跟踪的,有语言恐吓的,有暴力追债的,有流氓行径持续骚扰的,有通过某些关系人员打擦边球追债的,一个个都是利益的分享者和参与者,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普通借款人难以和他们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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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高利贷背后往往有着某种黑恶势力或者一些保护伞。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违法分子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背后,往往有着某种势力,或者组织闲散人员骚扰恐吓暴力追债,或者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作为共谋者或者军事,出谋划策,或者有着一些权贵在庇护,而这些,滋生了犯罪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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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关于高利贷本金和利息的司法解释尚需商榷。比如,国家明文规定了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利率4倍或者年利率36%,然而对最后应当承担的本金和利息却无规定。假设按照36%,倘若借款人无力还债,而利率却一直在收取,这就会造成本来很少的本金,在几年后也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往往超过本金几倍十几倍甚至更多。

事实上,从一些刑案判例来看,很多未按期归还银行信用卡的借款人(主观恶意诈骗除外),往往因为高额的利息无力偿还,最后以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被判刑,是否有点惩罚过度值得商榷。以笔者看来,倘若借款人无力偿还,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宣称破产或者停止计息,不能让利息无休止的增长,这对借款人也是一种很大的压力!应该进行“利息封顶”,比如本金加利息不得超过本金两倍为宜。这样就会避免借款人或者拒不归还,或者拆东墙补西墙,造成更多的债务缠身,以至于诱导犯罪行为发生,对社会产生更多危害性。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以上几个原因造成套路贷、套路骗层出不穷,犯罪分子或者利用漏洞钻空子,或者采取暴力手段牟取暴利,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彻底从法律层面不给打擦边球的机会,修改刑法,补住漏洞;在治安打击方面把高利贷入刑,从重从严,彻底震慑犯罪分子;在金融领域实行从严监管,避免正规资金外流,被一些诈骗团伙利用合法外衣却做着伤天害理的勾当。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驴打滚”高利贷自诞生以来就是沾满鲜血的,在旧社会就害人不浅,人们称高利贷分子为“吸血鬼”,对之深恶痛绝。国家副主席王岐山曾说过,他老想修改刑法,现在工作中就面对着问题。比如说,民间金融和所谓的非法高利贷,就得研究、界定。“因为现在我们说真的,民间借贷的这种合理性合法性应该给予,咱们互相借点儿钱的事儿不是经常有的吗?很平常的。但是我们防止的什么?防止的是非法集资啊,防止旧社会的‘驴打滚’。”

“套路贷”远比旧社会“驴打滚”更可恨

2018/7/7榆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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