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允許銀行倒閉破產,那麼儲戶的存款怎麼辦?

深圳仙人掌


國務院早在2015年就已對銀行破產以後儲戶存款如何保障問題出臺了有關規定,具體措施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銀行倒閉不可怕

在《存款保險條例》出臺以前,商業銀行機構要是倒閉的話,對於儲戶存款受償這一方面是沒有法律法規做出明確具體規定的,在利率市場化的大背景下,相互之間的競爭加劇,銀行倒閉破產不再只是理論上的可能性,所以央行就《存款保險條例》向所有的商業銀行徵求意見,若銀行因經營問題出現倒閉破產等情況時,該不該有一個專門的保險機構對於儲戶存款進行賠償、賠償額度又為多少?最終,在借鑑外國存款保險先進經驗以及結合我國儲戶存款實際情況的前提下,於2015年5月1日正式出臺了《存款保險條例》。

該條例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都要按一定存款比例向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這部分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而當成員銀行機構出現經營危機甚至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會對儲戶50萬元以下的存款進行全額賠付,超出50萬元以上的存款從該銀行清算財產中按比例受償,從根本上免去了儲戶對於銀行倒閉以後自身存款無法得到保障的擔憂!另外,50萬元也不是央行隨意規定的數字,而是經過詳盡數據統計以後得出的結果,50萬元存款已經涵蓋了中國99.63%的存款人,已經超出了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存款保險條例所涵蓋的本國存款人數!

利率市場化的必然要求

國家一直在倡導利率市場化,由市場來決定存貸款利率的走向,這樣不可避免的加劇了銀行之間的競爭,有競爭就有優勝劣汰,某些銀行出現經營危機甚至倒閉都是可以預見的事情,所以為了保證郵儲的存款安全,《存款保險條例》的出臺是十分有必要的!


銀行小學生


銀行不可以倒閉嗎?作為商業機構,倒閉破產清算什麼的,都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銀行作為吸收居民存款的金融機構,倒閉或者破產的代價還是比較大的,起碼的社會影響上,就是很大的事件。

我國的商業銀行可以倒閉嗎?是可以的。因為已經有過了銀行倒閉的先例,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被央行宣佈關閉,河北肅寧縣的尚村農信社破產。

而另外一個恐怕依據大約就是2015年的存款保險條例在中國正式實施。

為什麼說一個保障性的制度,怎麼就成了銀行可以倒閉的依據了呢?

來看第一條:存款利率放開後,銀行為競爭存款,會抬高銀行吸儲成本,一些小型銀行如果經營不善,可能面臨破產倒閉的風險,這時就需要存款保險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我們非常善於體會字面之外的言外之意,需要保障,那麼就是可以破產。而且去年的一則消息,也是流傳深廣,那就是銀監會在起草《商業銀行破產風險處置條例》。


多種消息都在暗示銀行可以破產,那麼我們存在銀行的錢怎麼辦呢?


還得靠我們之前提到過的《存款保險條例》,因為裡面有提到我們面對這樣的風險的時候要怎麼辦:

①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②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這就意味著,如果是50萬以下的存款呢,會得到全額的償還,如果超過了50萬呢,銀行清算的財產中得到賠償,當然這中間能償付多少,還得看到時候的情況。

50萬以內別擔心,50萬以上,擔心也沒啥用。


當然市場上還有一句話,叫做“大而不能到”,也就是說如果是規模超大型的金融機構,因為影響太大了,即便是出現問題也是不能倒閉的,國家肯定會出手,不會讓他倒下的。比如工農中建這四大行,想倒閉都不可能。

如果實在擔心,那麼就選這些大而不能倒的銀行吧。



大貓財經


對於這個問題,首席投資官評論員四維認為:相信大多數普通百姓看到這個問題,心裡首先會是一驚吧,腦子裡瞬間會浮起一個問號,銀行也會倒閉破產嗎?

其實早在1998年6月,海南發展銀行就在經營不到3年的時間內,由於違規經營,出現擠兌支付危機,央行陸續提供40億再貸款後亦無法挽回局面,海發行不得不破產關閉,轉由工商銀行託管海發行的全部資產負債。但據說很多儲戶的錢一直拖到現在也沒有完全兌現。

隨著金融制度的完善,政府不再為銀行兜底,銀行經營不善也將依法破產。這有利於增加銀行“道德風險”以及利率市場化。但同時為保障存款人權益,2015年出臺《存款保險條例》,要求銀行必須為本行存款買保險。但同一存款人同一銀行全額賠付最高為50萬,50萬以上的部分不在本保險範圍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銀行理財產品亦不在承保範圍內。保費由銀行承擔。

實際上,幾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破產的可能性非常低,但如果您有所擔心,可以選擇在每家銀行的存款不超過50萬元。


首席投資官


銀行倒閉破產後,儲戶的存款只對五十萬以下的賠償90%,公司存款不賠償,存款超過五十萬以上的只按五十萬賠償,銀行賣的理財產品等不賠償,當銀行破產時,先清算銀行的資產,銀行剩餘資產能賠償的由銀行賠償,銀行剩餘資產不能或不夠賠償的,由保險公司賠償。

今後銀行破產是很正常的事情,美國曆史上超過一萬家銀行破產,中國今後有許多中小銀行破產,現在各地的中小銀行越來越多,有的地方的銀行壞賬率很高,超過百分之三十壞賬率的地方中小銀行很多,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最好把錢存在規模大的銀行,規模大的銀行抗風險能力要強一些,還可以把存款分散存進幾家銀行,不要把所有存款只放進一家銀行。

另外,家庭資產也可以建立財產組合,不要都是銀行存款,例如,黃金,房產,股票,債券,保險,正規金融機構的保本理財產品等建立家庭財富管理的投資組合。對於地方的中小銀行儘量減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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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隨著民營銀行高速發展,國內利率市場化進程加快推進,允許銀行倒閉破產,這也是利率市場化的必然發展趨勢。然而,對於這一進程,也給予了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配套,而儲戶存款50萬以內還是可以獲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但是,即使央行允許銀行倒閉破產,但銀行破產恐怕不會輕易出現,而即使銀行破產,也更可能民營銀行、中小地方銀行發生的概率更高一些。至於國有大銀行,發生倒閉風險不大,發生可能性不高,但對於銀行機構而言,攬存壓力確實不少,而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深入開展,未來銀行機構的競爭壓力也愈發提升。不過,對於儲戶而言,只要存款金額在50萬元以內,但不包括銀行理財產品,都可以獲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對多數儲戶的利益還是獲得保護的,但存款保險制度的落地,還有待完善,利率市場化深入開展本身也是一把雙刃劍,利弊不一。


郭施亮


國務院在2015年2月17日發佈了《存款保險條例》,裡面有很明確的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該條例從2015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標誌著國家替銀行“兜底”成為歷史。


1、銀行倒閉,儲戶最高可獲賠付50萬

如果銀行真的破產,大部分儲戶的存款還是要得回來的。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就要看該銀行清算後的資產情況,可能按比例賠償,也可能沒有。

值得一提的是,50萬的一上限並非一成不變。《條例》指出,將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需要注意的是,

存款保險制度只保儲戶的存款,在銀行的其他金融資產不會受到保護。

2、銀行存在經營風險,國家及時出面救局

據央行統計,這一標準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因此儲戶們不用擔心存在銀行的錢受到損失。在我國,政府一直作為金融機構的最後擔保人,但這並不代表金融機構就不存在經營危機。

1998年,受亞洲金融危機衝擊,海南發展銀行因嚴重支付能力不足而關閉,境內居民在該銀行的儲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後由人民銀行指定工商銀行保證支付。此後發生在河北省肅寧縣的尚村農信社破產案,最後同樣由央行指定其他商業銀行予以救濟。

3、銀行業面向市場化,倒閉的可能性陡然上升

由此看來,銀行也沒有想象百分百安全,也會存在風險。更何況,近年來各類商業銀行如雨後春筍拔地而起,不少商業銀行規模小,抗金融風險能力差。如果有一家銀行出現問題,勢必導致很多儲戶取款,這樣可能帶來多米諾骨牌效應,引發整個銀行業的擠兌風潮,這將會是銀行業的大危機。

實施了存款保險制度,銀行就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標準向特定機構繳納一定保險金,最後儲戶的利益就更夠得到保障。還可以激發銀行的活力,

避免過度依賴國家,畢竟連鋼鐵、煤炭等行業傳統行業都要大刀闊斧去產能,銀行業沒理由不改善。

綜上所述,存款低於50萬的儲戶自然不用擔心,錢肯定要得回來。存款高於50萬,甚至達到幾百萬的儲戶,如果有所擔心的話,不妨把存款按照50萬的額度標準分開存多間銀行,這樣能夠確保絕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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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含)以內有存款保險賠付,而且銀行不會輕易倒閉。


 自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險條例》正式開始施行。 《條例》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解讀一下

  1. 在單一銀行,賠付限額為50萬元(包含本金加利息)。如果你存款超過50萬元,可以分幾個銀行(不是同一銀行的幾個網點)來存,這樣每家都能保50萬。
  2. 存款保險是人民銀行強制性讓商業銀行購買,且不需要儲戶承擔保費,由銀行自行承擔。
  3. 只有銀行存款享受,理財產品、保險、基金(包括餘額寶的貨幣基金)不享受。此外由於銀行或儲戶涉及的違法案件造成的損失不在賠付範圍內。


那為什麼說銀行很難倒閉呢?縱觀我國銀行發展史,只有一家銀行“真正”意義上的倒閉,那就是海南發展銀行。其倒閉的原因我認為有三條

  1. 業務單一且風險大。其主要是吸收公眾存款,再貸款給海南房地產開發企業,後來房價出現泡沫,企業無力還款,收不回貸款,又要支付老百姓存款,自然入不敷出。
  2. 缺乏監管。當時的監管制度還不完善,造成了無序發展。
  3. 資金量小。沒有向其他行一樣強大的總行總體規模,沒有其他地方機構的利潤補自己的虧損,所以孤掌難鳴。

而現在其他銀行已經吸取教訓了,監管也嚴多了,,所以很難再發生類似的情況,當然小銀行風險也比較大,但一旦發生風險,應該會有大銀行接手,海南發展銀行最後儲戶也沒有什麼損失。


昇財經


《商業銀行法》第六十八條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終止:

  (一)接管決定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決定的接管延期屆滿;

  (二)接管期限屆滿前,該商業銀行已恢復正常經營能力;

  (三)接管期限屆滿前,該商業銀行被合併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也就是說,實際上,銀行倒閉已經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了。只是因為實際案例很少,我們才會潛移默化的以為什麼都沒有變,因為我們總是習慣於以過去的眼光看未來的世界,總以為銀行還是那個銀行,實際上早已經不是了。不要以為銀行破產離我們很遠。

我們來看看一個案例

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於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傢俱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其總行設在海南省海口市,並在其他省市設有少量分支機構。它是在先後合併原海南省5家信託投資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礎上建立和壯大的。成立時的總股本為16.77億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資3.2億元成為其最大股東。關閉前有員工2800餘人,資產規模達160多億元。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關閉剛剛誕生2年10個月的海南發展銀行。

那麼海南發展銀行倒閉後,儲戶的錢怎麼辦了呢?

由央行出面,最後由工行進行接收,也就是說,海行的債務全部被工行接收

最為宇宙第一行,工行自然是有這個實力來接收的。

但是,要知道,海行是一家比較小的銀行,接收起來沒有多大事。

是建行倒了,誰來接盤

隨著中國的經濟開放以及制度改革,未來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性不是沒有。


為了人民不鬧事;

在2015年國家發佈了《存款保險條例》,也就是說,2015年3月31日正式公佈,從當年5月1日起執行,由人民銀行履行存款保險職能,負責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和存款保險基金的有關管理工作。

如果銀行倒了,儲戶最多獲得50萬元的賠款,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夠了;

每家銀行都必須賠付,即使是外資銀行。

理財不屬於存款;


會倒閉麼?


五大行都倒閉了,經濟得爛成什麼樣,在倒閉之前,大家都買黃金了,誰還存款。

少擔心這種事。


以股易金


以前,我們國家只有國有銀行,那時基本不存在銀行破產倒閉的問題,老百姓也是很放心存錢在 銀行,在大家的概念裡,是把錢借給了國家。改革開發以來,銀行業發生了很多變化。在所有制方面的最大變化主要是兩塊:一個是出現了國有控股的股份制銀行,一個是出現民營和外資銀行。於是也開始有銀行倒閉的案例,比如1998年的海南發展銀行在成立僅僅2年10個月就宣佈倒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家倒閉銀行。由於從沒有能夠料想到銀行都能倒閉,所以當初也沒有一個完善制度,導致有很多儲戶的錢十幾年來都有的沒有償還清。

於是,在2015年出臺餓《銀行存款保險制度》。這個制度實施以後要求各家銀行向保險機構統一繳納保險費,一旦銀行出現危機,保險機構將對存款人提供賠付。

但是,這個保險制度有幾個特徵,大家要重點關注:

1.賠償的只有存款,其他什麼理財產品、基金產品、黃金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都不在賠償範圍;

2.賠償金額有限制,保險制度規定50萬元以下是100%賠付,超過50萬元按比例進行賠付,具體賠付金額取決於破產清算後的資產情況;

3.破產清償的順序是:第一位:訴訟費及員工工資,第二位:儲戶存款,第三位:稅費及單位存款

當然在中國把錢放在銀行裡與其他網上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比較來說,還是相對安全的。所以要保護自己的存款,儘量注意下列2點:

1.選擇有實力的銀行,不要輕易相信高利息,或者為了領一桶油幾個雞蛋就把自己的辛苦錢存過去;

2.分散風險,不要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天下錢糧


有的人認為銀行怎麼會倒閉呢,事實上銀行確實出現過倒閉的情況,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宣佈成立不到三年的海南發展銀行倒閉,這也是新中國第一次關閉一家商業銀行,由於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到現在很多儲戶還沒有賠償。2005年國家出臺了《存款保險條例》,如果銀行破產能夠最多賠償儲戶五十萬元,五十萬以內全額賠付超過五十萬只賠償五十萬,而且保費不需要儲戶來支付,所以不用很擔心銀行破產會給我們帶來損失,首先銀行破產的可能性很低,其次就算銀行倒閉也有賠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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