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縣發布商品價格告誡通知 嚴禁不法商販利用災害牟利

四川新聞網遂寧7月16日訊(記者 趙權軍)7月16日,記者從射洪縣發改局獲悉,因近日涪江上游漲水,致涪江水位持續上升,射洪縣城區和部分鄉鎮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洪澇災害影響。為維護商品市場的物價穩定,射洪縣發改局發佈了《商品銷售價格警示告誡通知》,規定經營者須按商品正常標價銷售,嚴禁一些破壞市場、哄抬或炒作市場商品價格等行為,以防止不法商販利用自然災害牟利。

據射洪縣發改局發佈的《商品銷售價格警示告誡通知》顯示,為維護市場物價穩定,在該縣範圍內各大超市的生活必須品供廣大居民選購,不可隨意抬高物價,以保護當地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該份通知規定,超市所銷售的商品和服務收費均須明碼標價,按照規範標價。禁止價格欺詐,不能有誤導性標價,不能有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送、虛假宣傳等價格欺詐行為出現。

與此同時,該份通知勒令射洪縣城區內的超市經營者嚴禁存在哄抬價格,串通漲價、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商品價格等行為。對於少部分經營者利用洪災等自然災害存在價格操縱、強制代理、商定同盟等手段操縱商品市場價格等行為都將受到物價部門的嚴懲。

此外,射洪縣發改局還將組織商品價格監督巡查,若一經發現商場、超市經營者有價格違法行為,物價部門將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規給予其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市民購買商品時在超市、商場、門店和農貿市場等地發現有商品銷售價格虛高等行為,均可直接撥打價格舉報電話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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