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能轉爲全額事業單位嗎?

道觀天下


不能轉,除非職能發生重大變化,由之前的收費職能單位轉為公益服務職能。

1、職能不同:差額撥款單位都具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職能,其提供的服務,雖然帶有公益服務性質,但都有收費職能,或者有收費實際。雖然有的是非盈利事業單位,有的是準盈利事業單位,有的是半盈利事業單位,但改變不了其收費的本質。只要有收費職能,不管是其職能已經取消收費行為,或者是收不到費,沒有盈利,收入微薄等,也改變不了職能本身的性質。

2、編制不同:差額事業編制是獨立存在的。雖然不管全額和差額,都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使用的事業編制是特定的,專供差額事業單位使用,這在事業編制類型上是嚴格與全額事業編制分開統計的。機構編制部門禁止混編混崗,差額事業單位不能使用全額事業編制,全額事業單位也不能使用差額事業編制。

3、財政撥款方式不同:全額是經費、人員工資由地方財政完全供給,差額是按比例供給。差額的比例是可以變動的,根據差額單位收支情況、公益服務職能承擔情況、實際債權債務情況等因素,由地方政府隨時確定差額比例。收入好,財政負擔1%也叫差額;收入不好,負擔重,承擔公益服務職能工作量大,財政負擔99%也叫差額,全部負擔也叫差額。比例不是問題,職能性質是確定單位性質的關鍵。


4、分類類型不同:全額事業單位並非全部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根據職能劃分,相當一部分是公益二類。而差額事業單位除鄉鎮衛生院是公益一類外,其它全部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有的甚至是生產經營類。


真寧腔調


首先,還是題目有問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就是差額撥款單位,全額撥款單位就是全額撥款單位,這兩種事業單位是按國家組織機構區分的完全不同的公益類事業單位。各地政策執行實施進度不一樣,但現在大多省、市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已基本重新劃分確定了事業單位類型,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也就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全國基本一致,財政全額承擔所需經費。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財政撥款方面各地對待不一樣,例如:醫療機構方面分為公立醫院(如精神病院、婦幼保健院等)和三甲綜合類醫院以及具有中國醫學特色的醫院(如中醫醫院)另有地方病醫院(如麻風病院等)。因各省市、各地情況不同,故其公立醫院中有些是全額編制全額撥款,有些則是差額編制差額撥款;而三甲綜合類醫院則是現今醫改的重點和首當其衝,首先推向市場,三甲綜合類醫院大多不列入財政全額或差額預算序列,各省市、地州本級財政按床位/年/錢來撥付財政補助。你所謂的差額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的正確解釋為,該事業單位為差額撥款差額編制事業單位,其單位承擔部分國家公益類項目和職能職責,但同時也開展經營活動,是有額外收入的單位。這樣的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只是按當前國家政策要求給予“全額撥款對待”而已,也就是按單位實有編制全額撥付財政經費而不是按床位給予財政補助,雖然是“全額撥款對待”,但是和真正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有本質的區別,其根本實質還是差額編制差額撥款單位,且不列入財政統發工資,相關政策性補助也不列入財政預算項目,本單位對財政全額對待撥付到的經費具有二次分配權,正因為有當前政策要求所以這樣的財政“全額對待”方式也只是暫時的,隨著醫改或者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逐漸加深加快,這樣的單位將最終面臨剝離其所承擔的公益職能,實行理事會制度,繼而進一步啟動編制備案制制度,有編制審批制轉為備案制,人員則由財政供養轉變為自主招聘自供自養,由國家編制身份化轉向崗位化,財政逐年降低撥款比例,最終走向市場化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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