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人禍!就因爲這個小動作,車主被拘,房東被罰!

這半個月內,深圳市又連續發生了多起因電單車違規存放、充電

引起的火災事故。

5月24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區竹園小區某房間突然發生火警。接報後,福田公安分局香蜜湖派出所巡邏、消防民警前往現場,聯合小區物業迅速將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損失。經現場勘驗,系租客將電瓶車電池違規帶入廚房充電,從而引發了火情。香蜜湖派出所最終對租客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同時對房東處以責令停止出租事發房屋七天和月租金(850元)五倍共4250元罰款的處罰。

天災?人禍!就因為這個小動作,車主被拘,房東被罰!

5月28日,福強路一居民樓突發火災,福田警方聯合消防、物業部門把火撲滅後,發現火災正是租客違規把電單車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引發。該租客的母親表示,兒子之前也多次將電單車電池帶回家裡充電,但也沒發生事故,沒想到這次卻引發了火災。該租客深刻認識到這次事故的教訓,他表示,再也不會把電單車推回家充電,並呼籲市民朋友杜絕這種危險行為。

天災?人禍!就因為這個小動作,車主被拘,房東被罰!

深圳消防部門提醒,對電單車的火災防控千萬不能有僥倖心理,火災事故發生便後悔莫及。請市民朋友們從這些電單車火災事故中吸取教訓,杜絕電單車違規充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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