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用制度規範農村(社區)「小微權力」行使

在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整改“回頭看”工作中,邯鄲市堅持用制度解決普遍性問題,針對農村(社區)基層幹部權力底數不清、用權流程隨意、公開透明不夠、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強等問題,堅持於法有據、權責一致,民主自治、監督制衡等原則,研究出臺了農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管理規範運行暫行辦法,通過清權、確權、曬權、控權,促進了農村(社區)基層權力規範行使。

將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包括群眾自治組織)及從事公共管理和服務人員在基層組織建設、村務決策、村務審批、村務公開、村級財務收支、村級工程建設、強農惠農(惠民)政策落實等工作中,行使的領導、組織、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權力事項全部列入清單管理範圍,細分為“三資”管理類、基礎設施建設類、物資服務採購類、社會保障救助類、落實強農惠農(惠民)政策類、基層組織建設類等七大類40餘項,逐項制定流程圖,推進公開透明運行,規範權力行使,方便群眾監督。

對農村(社區)權力服務事項,堅持“一類事項一套流程”,重點做到“十個明確”,即明確事項名稱、明確行使依據、明確受理條件、明確需要提供的資料清單和收費標準、明確運行程序、明確每一階段辦理責任人及聯繫電話、明確辦理時限、明確辦理標準、明確紀律要求、明確責任追究方式,確保便民快捷、易於監督,讓群眾看得懂、能執行。同時,堅持因村因事制宜、注重實效,不搞千篇一律。堅持與時俱進、動態管理,根據工作實際適時更新調整。

對農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及運行流程圖實行全面公開。結合落實“四議兩公開”“民主議政議廉日”等,通過村務公開欄、村務微信、網站、廣播、明白紙及會議等形式,及時公開“小微權力”運行情況。要求公開形式和載體靈活有效,切實做到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在公開時間上做到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制度性工作長期公開,其他事項根據需要同步公開,切實維護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構建“小微權力”運行“三級監督體系”,即加強群眾監督,要求縣(市、區)直單位及鄉鎮(街道)、農村(社區)明確專人負責,公佈監督舉報方式,接受群眾諮詢,受理群眾舉報;加強村級紀檢委員監督,明確農村(社區)紀檢委員履行教育、監督、報告、提醒和協查職責,全過程監督農村(社區)“小微權力”清單管理規範運行;加強鄉鎮(街道)黨(工)委和紀(工)委監督,嚴格落實鄉鎮(街道)黨(工)委主體責任和紀(工)委監督責任,對農村(社區)“小微權力”運行中出現的應公開未公開、未按流程圖運行和辦理結果群眾不滿意等問題即查即糾,涉及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進行查處。(邯鄲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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