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为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为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对《意见》作出批示。王忠林指出,检察机关的意见站位高,落点实,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要结合先行区建设的具体情况,共同配合抓好落实,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加快建设。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群也作出批示,要求先行区积极与市检察院做好对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为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市检察院对先行区建设高度重视,4月19日,受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宋文娟的委托,该院正局级检察员宋新龙带领市检察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天桥、历城、济阳三个区、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赴先行区调研,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座谈交流交换意见。调研结束后,市检察院快速行动,迅速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为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服务和保障先行区建设的工作实效。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全面提高服务和保障先行区建设的工作实效。要在服务和保障城市空间拓展、“四新”产业培育、先行区重点项目建设、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化解先行区建设中的矛盾纠纷等五个方面用心用力。

《意见》同时指出,要改进司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先行区建设的能力水平。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准确把握市委、省院部署要求的基础上,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服务和保障先行区建设的能力水平。

《意见》强调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导宣传,提升工作效果。

济南先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宋卫东表示,市法院、市检察院相继专门出台《意见》为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让我们倍受鼓舞,信心倍增,我们一定要鼓足干劲,加快各项工作推进和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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