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莆田動車站廣場路段開展執法檢查時,察覺到一部車牌號為閩BCM5**的白色轎車形跡可疑,隨即上前進行詢問。
未料,該車駕駛員極其鎮定,立即承認其未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的事實,並主動向執法人員出示某非法網絡平臺訂單,該訂單顯示線路為莆田火車站到洋西大排檔,還催促執法人員儘快做好現場筆錄。
面對這樣的配合,執法人員不免心生疑慮,提高警惕,以免忽略其他安全隱患。果然,在執法人員幫助乘客提取後備箱行李箱時,發現在該車的後備箱裡赫然躺著一個大液化氣罐,執法人員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炎炎夏日裡這麼一個移動的“大傢伙”隨時都有可能發大“脾氣”,極易造成危險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當執法人員詢問駕駛員楊某該車是否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允許對其進行燃料種類的改裝時,楊某臉色突變,閃爍其詞,說這樣改裝一下比較省錢,自己並沒有相關改裝許可證明。執法人員當場根據規定,對該車輛實施扣押。
經過幾日詳細地調查取證,於7月13日上午對當事人做出了非法營運行政處罰。當天中午一點多,執法人員同交警部門協調立即將該車移交至屬地交警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及時有效地排除了一大安全隱患。
( 宋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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