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弄到,我還白戴三年「綠帽子」

房子沒弄到,我還白戴三年“綠帽子”

01

我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叫藍敏芳,女兒叫小敏。小敏半歲時,我和妻子順德打工。

幾年後,我倆積攢了十多萬元。我準備回老家蓋房子,可妻子不同意:“為什麼一定要回到你們那個窮山溝去?咱們再辛苦幾年,多攢點錢,在順德這邊買套小房子吧!”

妻子還舉例說她的一個老鄉,前不久就在順德買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小兩室一廳,每平方米5500元,總價才30多萬。

在外打工久了,誰不想過上城裡人的生活啊。我覺得妻子的話有道理,也不由得心動了,決定先打幾年工多攢點錢,就在順德買房安家。

可三年過去了,夫妻倆的工資沒漲,而家裡的開銷漲了,順德的房價也漲瘋了,買套最小的商品房也得五六十萬!

過年時,我父親聽說後,說:“你們還是回來吧!有十幾萬元在家鄉能蓋一棟5層的洋樓,比住那50平方米的‘鳥籠子’,要舒服風光多了啊!”

我覺得也是,可妻子還是不死心。看到身邊的老鄉紛紛在城裡購房了,她著急上火。

更不幸的是,當時父親剛好生病了,花去好幾萬。這件事讓我“頭腦清醒”了一點,便和妻子商量:“我們還是別在城裡做住房夢了吧!你看,我們把這點錢全交了首期,日後咱倆沒工作了,拿啥來還銀行的債啊!家裡女兒還要讀書,父母如果再有個大小病痛,咋辦?”

妻子也猶豫了。這樣,買房夢再次擱淺。

沒想到,一年後,順德的房價漲到了每平方米1萬多了。妻子聽說一個老鄉5年前花18萬元買的房子,現在可以賣100萬元,翻了好幾倍。於是,她將所有的怨氣撒在了我身上:“都是你,鼠目寸光!如果去年不是你攔了我,咱也就熬過來了!像你這種膽小的人,只配在農村生活!”

此後,為了房子問題,夫妻倆頻繁吵架,共同語言卻日益減少。

02

積蓄和高房價的距離越拉越大。我們再也沒有提及買房的事情了。沒有壓力了,我在上班之餘,漸漸養成了經常跟廠裡的工友打麻將、鬥地主、買地下六合彩,每月的工資往往沒發幾天就不見了蹤影兒。

有一個週日,藍敏芳聽說我打麻將又輸了1000多元,便憤怒地說:“你把咱倆的積蓄拿來我保管!以後咱們的工資各花各的!”

我卻不同意。最後,兩人各分了近6萬元。藍敏芳說:“我警告你,如果你敢把你手上的存款也拿去賭博,我就跟你離婚!”

我並沒有把妻子的話放在心上,上班時跟工友鬥地主被發現而丟掉了工作,我要求藍敏芳也辭工跟我一起回家去務農,但藍敏芳拒絕了。結果,我一個人回去了。

可這年春節,我突然聽老鄉說藍敏芳在外有了男人,是一個做傢俱生意的廣東老闆……我聽了很氣憤,便多次打電話質問妻子,但她死不承認。

春節過後,我專門跑到順德來調查,發現妻子確實住著一套公寓,卻並未找到其它的證據。我憤怒地說:“你告訴我,這房是不是別人幫你租的?!你這個女人真是瘋了,竟然為了住上城裡的樓房去做有錢人的小三不成!”

藍敏芳住在一套一室一廳的公寓裡,月租2500元。面對我的質疑,她理直氣壯地說:“你少管我!我一個月薪五六千元,難道就租不起這樣一間房子?”

見藍敏芳不承認,我也沒辦法,只好賭氣說:“你有本事,就不要做一個自己租房的‘小三’。有本事就讓那個男人給你買一套房子。這才是‘高級小三’。”

妻子氣得懶得理我。

找不到證據,我索性在公寓裡住下來。我也沒心思去找工作了,天天守著屋裡看電視,希望能“逮住”證據。

可是呆了一個月,我仍然一無所獲。藍敏芳每天去上班後,我一個人無聊,心裡空蕩蕩的。

後來,我乾脆白天也去跟蹤藍敏芳。一次,藍敏芳正和一個男客戶在傢俱城談業務,卻被我攪黃了。事後藍敏芳氣憤地說:“你這人真是沒救了!”

03

我這一“調查”就是幾個月,期間藍敏芳幾乎是天天勸我去安心找工作上班,跟我吵了無數次架。可我說:“你要我上班可以,但你必須答應跟我離開這裡,我們一起去別的地方,深圳、浙江都行,總之不能留在這裡了!”

但藍敏芳不同意,說她在這裡近10年了,工作做得很順利,現在離開不划算。

“別騙我了!你是捨不得那個有錢老闆吧?告訴你,總有一天我會捉個現行,到時候有你好看。”兩人鬧來鬧去,還是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半年沒工作的我把自己的積蓄都光在打牌上了,以至於家鄉的父母打電話說女兒得了重症急性肺炎,我一分錢都拿不出來。

最後,藍敏芳不得不自己取了2萬元積蓄和我一起回了家鄉給女兒治病。

這次,藍敏芳是傷透了心的。一個月後,我又從家鄉出來,並將租住的公寓退了:“我們離婚吧,跟你這種人沒法一起生活了!”

我這次回家鄉本來就被父母狠罵了一頓,現在又聽妻子要跟我離婚,便只好服軟:“你就原諒我一次吧!只要你答應我,不再跟那男人來往,我也不再計較,我明天就去找工作,我也保證不打牌賭博了!”

藍敏芳說:“我跟你是不可能的了,你好自為之吧!”

不久,我進廠打工,就沒有時間去“盯梢”妻子,發微信給她也聊不上幾句。

有一次我實在太想老婆了,便在晚上10點鐘下班後去藍敏芳的廠裡找她,但我意外地從保安那裡得知藍敏芳竟然不住在廠裡。

當我打電話質問藍敏芳時,她說:“我前幾天跟一位女同事合租了一套房子!”可當我提出晚上要到她那裡去住一晚時,她卻說不方便。

這時候,我其實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婚姻沒救了,但我不能就這樣一無所有地跟藍敏芳離婚:“你要離婚也可以,但你出軌在前,是過錯方,總不能讓我白戴這個‘綠帽子’吧?”

藍敏芳說:“那你想怎樣?”

我說:“至少得十幾萬吧,要不給我在這邊買一套房子也行……”

藍敏芳說:“那是不可能的,最多給你5萬。”

04

聽妻子說可以補5萬,我頓時斷定她肯定出軌了,便馬上翻臉了:“別忘了,現在是你要跟我離婚!”

這年年底,我的堅持終於有了收穫,我發現妻子住在順德新城區一個高檔花園。那天,當我等候到藍敏芳然後隨她進去後,竟然發現是一套兩室兩廳的房子,至少也有七八十平方米,雖然有些舊,但電梯樓,租金肯定不便宜,而且屋裡只有一張雙人床!我快要氣炸了:“你不是說跟女同事合租的嗎?”

藍敏芳說:“她前幾天剛搬走了!”然後,她就從抽屜裡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書說:“你少管我,還是看看它,把名字簽了吧!”

藍敏芳表示願意給我5萬元,女兒她也不要了,但可以出一定撫養費。

我說:“沒這麼容易!”兩人大吵了一番。當晚不願走的我還強行要跟妻子發生關係。她反抗:“你再這樣,我就報警告你強姦了!”

我氣得不行,把屋裡的東西掀了個底朝天,以此來發洩自己的憤怒。結果,我這一亂翻,竟然從藍敏芳的衣櫃底層翻出了一個秘密文件袋,裡面藏著一本房產證和一本存摺!

我仔細一看,房子上竟然寫著藍敏芳的名字!更讓我沒想到的是,房產證內還夾著一份手寫的協議書,上面這樣寫道:

“嶽世安於2016年9月8日花99.52萬元,以藍敏芳的名義一次性買下XX花園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供日後兩個人結婚成家使用。雙方必須在2017年12月底之前與原配離婚,並於2018年2月登記結婚,若嶽世安未能在上述時間內與原配妻子離婚,並與藍敏芳結婚,這套房子將贈予藍敏芳一人,若藍敏芳未能在上述時間內與原配我離婚,並與嶽世安結婚,這套房子將被嶽世安收回。”

看到這裡,我簡直要氣瘋了:“好啊,原來你們這對狗男女早有預謀了呀!原來你還真有本事,讓別的男人給你買房子了啊!我偏不離婚!我……我要把這苟合之巢燒了!”

05

這時,藍敏芳也不得不承認她與廣東男人嶽世安的關係,用近乎乞求的語氣說:“我求求你冷靜點!我們的感情真的走到了盡頭,你就放我一條生路吧!這房子是他送給我一個人的,因為錢都是他出的,我沒花一分。真的!你看這本存摺,我所有的積蓄都在這裡,6.2萬元,如果你同意離婚,這些錢我全給你!”

鬧了幾天沒結果後,冷靜下來後,我突然細聲細氣地對藍敏芳說:“既然你和他已經協議要在2018年結婚,那我就做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但你們揹著我同居了這麼長時間,也要講點人情吧。總不能讓我空手而歸吧。你看這樣行不行,這房產證反正是你的名字了,處置權都在你的手上,你把它改成我的名字,我馬上就跟你離婚,這也算你給我的賠償……”

此時,我也看上了那套房子,而不顧藍敏芳給我戴“綠帽子”的屈辱!心想,妻子不看我面子,也作女兒看看,說不定會同意。這叫暗中調包計,她也不會虧。

沒想到,藍敏芳左右為難:如果不答應我吧,我肯定不會離婚,這樣她就無法與嶽世安結婚,房子最終得不到;如果答應我吧,房產證改成了我的名字,那到時候嶽世安萬一和其妻子離不了婚,或者嶽世安變心把她拋棄了,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因此,她不肯答應。我雖然從未見過嶽世安,但從藍敏芳嘴裡還是瞭解到了一些情況:嶽世安40歲,家住中山,有一個女兒,與妻子感情不和,他在順德這邊做傢俱生意,開了好幾個店鋪……

於是,我說:“不給房子也行,那你們至少賠我100萬吧!我正兒八經地跟你說,我這不是耍無賴啊,我也是個有尊嚴要面子的男人。你們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情,總得出了血吧。”

藍敏芳無可奈何:“我跟嶽世安談過很多次了,他只答應給你5萬元,加上我賠你的5萬,總共10萬元。你就知足了吧!再說他再有錢,也要分給他妻子一半吧!”

我堅持不讓步。藍敏芳非常生氣。春節前夕,她騙我說願意和我一起回湖南過年。可等我們將行李全搬到車站時,她突然說:“那房子我過年後不會住了,因為嶽世安這幾天會請工人重新裝修,準備年後出租。你不要再去那裡了,否則後果自負。還有,如果你不答應離婚,我也不跟你回湖南了。”

藍敏芳跟我玩金蟬脫殼,而且這次顯然是明著跟那個什麼情人私奔了,我氣得七竅生煙。

06

幾天以來,我像丟了魂似的到處尋找無果,還去了兩次她原來住的小區,果然見幾個工人在裝修……第三次再去時,小區門衛一看我的身份證就不讓我進了。

我氣憤不過,甚至想過去找嶽世安算帳,但我連面都沒有見過,更不知道對方的具體地址、電話和公司名。

最後,我只好獨自回了老家,也沒敢跟父母講這些不光彩的事,只說妻子沒放假。

春節過後,我再次來到順德,好幾次找藍敏芳,但兩人依然都不肯讓步,結果不歡而散。

後來有一天,我又打電話給她,她哭道:“你別來煩我了,老孃現在心情不好!我媽得了癌症,現正在貴陽治療。我告訴你,如果你再這樣拖下去,等我的積蓄花完了,到時你一分錢都得不到,不離也得離!”

藍敏芳家裡很窮,母親體弱多病,還有個弟弟是殘疾,這是我知道的。我突然擔心起來:如果她真把所有積蓄都花到她孃家去了,到時我不就啥也得不到了嗎?多年的“綠帽子”不是也白戴了嗎?

那段日子我左右為難,總想著自己該如何才能得到那套房子呢?真是離也不成,不離也不成啊!

但無論我怎樣琢磨,根本想不到幾個月後竟然會發生了一件意外:國慶黃金週妻子和嶽世安去廣西自駕遊,在粵桂高速公路合浦段的歸途中遭遇車禍,雙雙喪生!獲悉消息那一刻,我不知道是高興還是痛苦,心裡有說不出來的滋味,心想,難道這是報應?但一日夫妻百日恩,她畢竟不是女兒的親媽,雖然騙了我,雖然背叛了我,但我還是無法高興起來。

當地警方很快查明瞭車禍事故原因:嶽世安因疲勞駕駛而墜入山谷,責任自負。

我以及嶽世安的妻子韋英蘋作為死者家屬,在接到警方的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處理後事。直到這時,韋英蘋才知道自己的丈夫竟然在外面養小三。

但由於“家醜不可外揚”,她也並未與我有過多的交談,草草處理後事,就自各走了。我當然也沒有提那套房子的事,心想,如果她不知道就算了,免得再生事端。

07

在警方的幫助下,我順利找到了藍敏芳另租的一個住處,並拿到了那本房產證以及那份協議。那本存摺裡的錢果然已經花光了,只剩下500多元!

幾天後,我拿著房產證到佳信花園將租戶趕走,然後自己堂而皇之地住了進去。

那天傍晚,我站在陽臺上看了看小區里美麗的風景,然後躺在寬大鬆軟的沙發上,沏了一杯熱茶,邊看電視邊感嘆:城裡的房子真是舒服啊,現在這套房子就是我的了,下週我就去房管局改名字!

晚上做夢時,我甚至夢見自己站在樓頂上大喊:你們真是死得好啊,天助我也!

可是,我暗自欣喜了一個星期,韋英蘋就帶著一幫人找上門來了。

原來,當時嶽世安裝修房子時,欠了裝修公司5000塊尾款,半年時間過去,裝修公司打來電話催賬,韋英蘋才知道死去的丈夫竟然還揹著她,給情婦買了一套房子,氣得發暈!

不甘心的韋英蘋還在公司保險櫃裡找到了嶽世安和藍敏芳的那份君子協議。

我當然不誠認這份協議。不得已,韋英蘋將我告上法院。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嶽世安給藍敏芳購買房子的行為是無效民事行為。因為有雙方協議證據證明,購房款是由嶽世安和其妻的共同財產支付的,故實際購房人應是嶽世安,屬嶽世安與其妻的共同財產。

聽到這個消息後,戴了3年“綠帽子”的我悔淚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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