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经典名著《 论 语 》第十四 篇 宪问篇 (7-12章)

中华经典名著《 论 语 》第十四 篇 宪问篇 (7-12章)

《论语》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写而成,至战国前期成书。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与《大学》《中庸》《孟子》并称“四书”,与《诗经》等“五经”,总称“四书五经”。全书共20章、492篇,首创 “语录体” 。是中国现代传扬并学习的古代著作之一。

中华经典名著《 论 语 》第十四 篇 宪问篇 (7-12章)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0日):即孔丘,字仲尼,出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尼山镇境内),东周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开创了私人讲学的风气,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其儒家思想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

中华经典名著《 论 语 》第十四 篇 宪问篇 (7-12章)

篇简介一览:

宪问第十四

(主要记录孔子和其弟子论修身为人之道,以及对古人的评价)

中华经典名著《 论 语 》第十四 篇 宪问篇 (7-12章)

本篇共计44篇。其中著名文句有:“见危授命,见利思义”;“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君子思不出其位”;“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修己以安百姓”;“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这一篇中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作为君子必须具备的某些品德;孔子对当时社会上的各种现象所发表的评论;孔子提出“见利思义”的义利观等。

第十四篇 宪问篇 ( 7 - 12 章)

【原文】

14·7 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

【译文】

孔子说:“爱他,能不为他操劳吗?忠于他,能不对他劝告吗?”

【原文】

14·8 子曰:“为命(1),裨谌(2)草创之,世叔(3)讨论之,行人(4)子羽(5)修饰之,东里(6)子产润色之。”

【注释】

(1)命:指国家的政令。

(2)裨谌:音pi; chén,人名,郑国的大夫。

(3)世叔:即子太叔,名游吉,郑国的大夫。子产死后,继子产为郑国宰相。

(4)行人:官名,掌管朝觐聘问,即外交 事务。

(5)子羽:郑国大夫公孙挥的字。

(6)东里:地名,郑国大夫子产居住的地方。

【译文】

孔子说:“郑国发表的公文,都是由裨谌起草的,世叔提出意见,外交 官子羽加以修饰,由子产作最后修改润色。”

【原文】

14·9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

问子西(1)。曰:“彼哉!彼哉!”

问管仲。曰:“人也(2)。夺伯氏(3)骈邑(4)三百,饭疏食,没齿(5)无怨言。”

【注释】

(1)子西:这里的子西指楚国的令尹,名申。

(2)人也:即此人也。

(3)伯氏:齐国的大夫。

(4)骈pian邑:地名,伯氏的采邑。

(5)没齿:终身。

【译文】

有人问孔子子产是个怎样的人。孔子说:“是个有恩惠于人的人。”

又问子西。孔子说:“他呀!他呀!”

又问管仲。孔子说:“他是个有才干的人,他把伯氏骈邑的三百家夺走,使伯氏终生吃粗茶淡饭,直到老死也没有怨言。”

【原文】

14·10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

【译文】

孔子说:“贫穷而能够没有怨恨是很难做到的,富裕而不骄傲是容易做到的。”

【原文】

14·11 子曰:“孟公绰(1)为赵,魏老(2)则优(3),不可以为滕,薛(4)大夫。”

【注释】

(1)孟公绰:鲁国大夫,属于孟孙氏家族。

(2)老:这里指古代大夫的家臣。

(3)优:有余。

(4)滕薛:滕,诸侯国家,在今山东滕县。薛,诸侯国家,在今山东滕县东南一带。

【译文】

孔子说:“孟公绰若去做晋国越氏、魏氏的家臣,是才力有余的,但不能做滕、薛这样小国的大夫。”

【原文】

14·12 子路问成人 (1)。子曰:“若臧武仲(2)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3)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 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4)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 矣。”

【注释】

(1)成人 :人格完备的完人。

(2)臧武仲:鲁国大夫臧孙纥。

(3)卞庄子:鲁国卞邑大夫。

(4)久要:长久处于穷困中。

【译文】

子路问怎样做才是一个完美的人。孔子说:“如果具有臧武仲的智慧,孟公绰的克制,卞庄子的勇敢,冉求那样多才多艺,再用礼乐加以修饰,也就可以算是一个完人了。”孔子又说:“现在的完人何必一定要这样呢?见到财利想到义的要求,遇到危险能献出生命,长久处于穷困还不忘平日的诺言,这样也可以成为一位完美的人。”

【评析】

本章谈人格完善的问题。孔子认为,具备完善人格的人,应当富有智慧、克制、勇敢、多才多艺和礼乐修饰。谈到这里,孔子还认为,有完善人格的人,应当做到在见利见危和久居贫困的时候,能够思义、授命、不忘平生之言,这样做就符合于义。尤其是本章提出“见利思义”的主张,即遇到有利可图的事情,要考虑是否符合义,不义则不为。这句话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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