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生 你真的了解企业所得税吗?

通常情况下,CPA税法科目被认为是难度比较适中的,既不像会计、审计那样难,也不会像经济法、战略那样容易。但是税法是一门考查比较细致的科目,很多的税收优惠、税收政策需要我们考生理解和掌握,这其中最为复杂的税种就属企业所得税了,那么今天小编就以2014年的一道真题节选为例,带您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的考查方式。

位于市区的某制药公司由外商持股75%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要求计算业务(1)- (5)应做的纳税调整。

(1)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 2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未扣除额为5万元。另为投资者支付商业保险费10万元。

税法中规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故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CPA考生 你真的了解企业所得税吗?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200*14%=168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200*2%=24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200*2.5%=30万元,所以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可以正常扣除,不需要调整。另外,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未扣除额的5万元也应在本年扣除,故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2)该公司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5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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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的特殊企业包括: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的企业,本题中公司正是制药企业,所以扣除限额为(5500+400)*30%=1770万元,高于800万元的实际发生额,不需调整;但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5500+400)*0.5%=29.5万元与60*60% =36万元两者中较低的,即为29.5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9.5 =30.5万元。

(3)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

税法中规定对于企业“三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支出,可以加计50%扣除,所以100*50%=5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4)公司2013年的会计利润为960万元,对外捐赠货币资金14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为960*12%=115.2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此外,直接捐赠的20万元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5)为治理污水排放,当年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价为300万元(含增值税且已作进项税额抵扣)。处理公共污水,当年取得收入20万元,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为12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10%实行税额抵免。注意这里是税额抵免,不是应纳税所得额的抵免,可以抵免的应纳税额为300/(1+17%)*10%=25.64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12=8万元。

通过真题我们可以看到,CPA税法考试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考查真的是非常细致,希望各位同学在学习时一定要多加细心,牢记各项规定,这样才能在这道压轴大题上拿到满意的分数,小编在这里预祝大家在2018年的考试中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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