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兩項目被公開曝光!河北清理整治這種房屋,抓緊拆除

為推動全省“大棚房”集中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充分發揮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輿論監督作用,有效遏制土地違法行為,規範國土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良好秩序,近日,省國土資源廳公開曝光13個違法佔地建設“大棚房”項目,其中滄州兩個↓↓↓

石家莊市長安區華澳光伏設施農業園項目。濱河綠都生態農業有限公司於2016年在南村鎮大豐屯村建設華澳光伏設施農業園項目,共佔地1500畝,其中耕地1450畝,永久基本農田1450畝。現已建設“大棚房”26棟,佔地70畝,均為永久基本農田。目前,石家莊市長安區正組織整改。

正定縣金塔灣休閒農業產業園項目。石家莊市竹柳種植有限公司於2016年在正定縣諸福屯辦事處朱河居委附近建設金塔灣休閒農業產業園項目,共佔地284.63畝,其中耕地29.49畝。現已建設“大棚房”255棟,佔地284.63畝,其中耕地29.49畝。目前,正定縣正組織整改。

滄州市高新區裕達公司設施農業項目。裕達公司於2017年在滄州市高新區小馮莊村進行建設。現已建成“大棚房”43棟,佔地16.3畝,其中耕地15.2畝。目前,滄州市高新區正在組織整改。

滄州市運河區南陳屯鄉劉辛莊村設施農業項目。劉某於2017年6月在滄州市運河區南陳屯鄉劉辛莊村進行建設,現已建成“大棚房”23棟,佔地6.93畝,均為耕地。目前,滄州市運河區正在組織整改。

邯鄲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桃花源生態小鎮項目。2018年,邯鄲市軒泓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在邯鄲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尚璧鎮吳唐營村南建設桃花源生態小鎮項目,共佔地18畝,均為耕地。現已建成“大棚房”33棟,佔用耕地21.5畝,其中基本農田18.5畝。目前,邯鄲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正組織整改。

邯鄲市叢臺區邯飛家庭農場項目。邯飛家庭農場建於2015年,共佔地16畝,均為基本農田。現已建成“大棚房”62棟,佔地1.86畝,均為基本農田。目前,邯鄲市叢臺區正組織整改。

涿州市普天設施農業項目。該項目位於保定涿州市義和莊鎮長安城村,2014年建設,共佔地60畝,均為耕地。現已建成“大棚房”90棟,佔地2.43畝,均為耕地。目前,涿州市區正組織整改。

涿州市佰銳明旺商貿公司設施農業項目。該項目為佰銳明旺商貿公司於2017年在保定涿州市百尺竿鎮曹家莊村進行建設,項目佔地79畝,均為基本農田。現已建成“大棚房”28棟,佔地1.26畝,均為基本農田。目前,涿州市區正組織整改。

衡水市開發區瑞祥蔬菜種植農民合作社項目。該項目位於衡水市高新區西區西團馬村,2014年1月建設,佔地面積11畝,均為耕地。現已建成“大棚房”22棟,佔用耕地1.79畝。目前,衡水市開發區正組織整改。

衡水市開發區欣榮農業生態園項目。衡水欣榮農業生態園有限公司於2014年10月在衡水市高新區西區西團馬村建設欣榮農業生態園,共佔地60畝,其中耕地37.5畝。現已建成“大棚房”103棟,佔用耕地8.41畝。目前,衡水市開發區正組織整改。

唐山市豐南區運河梧桐樹農場項目。該項目位於唐山市豐南區麼家泊,2016年6月建設,佔地503畝,其中耕地400畝。現已建成“大棚房”29棟,佔地5.92畝,其中耕地4.39畝。目前,唐山市豐南區正組織整改。

秦皇島市撫寧區養心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項目。2017年3月,秦皇島市養心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在秦皇島市撫寧區深河鄉北坊子村建設,共佔地133畝,其中耕地72畝。現已建成“大棚房”149棟,佔用2.9畝耕地。目前,秦皇島市撫寧區正組織整改。

邢臺市橋東區春田公社項目。2014年9月,邢臺潤雨農林開發有限公司在橋東區大梁莊鄉大吳莊村村北、泉北東大街南側,建設春田公社項目,共佔地191畝,均為耕地。現已建成“大棚房”30棟,佔用耕地12畝。目前,邢臺市橋東區正組織整改。

滄州兩項目被公開曝光!河北清理整治這種房屋,抓緊拆除

河北日報此前刊發《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徹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縣已全面啟動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存在違法建設“大棚房”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抓緊將違法設施進行拆除,對違法佔用的土地進行復耕。對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將嚴格依法查處。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關於徹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

為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構建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徹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緊急通知》,決定對以設施農業為名違法佔用農用地建設“大棚房”(以下簡稱“大棚房”)進行清理整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農業大棚是用於開展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常見農業設施,是高效利用光熱資源、豐富人民群眾“菜籃子”、穩定市場供應保障的有效舉措,也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益、增加有效供給、促進農民增收和實現產業脫貧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在我省發現個別企業和人員以設施農業項目為名,擅自改變農業用途,

在大棚內部或附近建設居住、休閒等性質房屋;有的建成後出售、出租,有的引誘、蠱惑他人購買大棚後自建房屋。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之規定,屬於破壞耕地或非法佔地等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七十六條之規定,應退還被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築物應拆除,恢復土地原狀;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論購買“大棚房”或購買大棚後自建房屋,違法建築物的相關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還應依法承擔上述相關法律責任。

二、在農用地上建設“大棚房”不僅造成對寶貴耕地資源的破壞,而且還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大棚房”多被薄膜、塑料板等易燃材料所籠罩,內部佈局密集,而且沒有完備的消防設施保障,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將會對內部居住和活動的人群造成嚴重生命威脅。

三、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縣已全面啟動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

存在違法建設“大棚房”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抓緊將違法設施進行拆除,對違法佔用的土地進行復耕。對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將嚴格依法查處。

四、清理整治“大棚房”問題,既需要政府部門的強力監管和嚴厲打擊,也需要廣大群眾認清其危害性並予以支持配合。“大棚房”屬於違法產物,請有關人員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維護自身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自覺遠離抵制“大棚房”。對發現的“大棚房”問題違法線索,可撥打“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依法如實舉報。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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