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治理之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如何消除「准生不准養」的尷尬

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鳳虎

7月11日起,鄭州市展開“史上最嚴”的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重點嚴查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無證無牌上路。

由於多種原因,當前鄭州市區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無法上牌,上路行駛遭遇身份尷尬。7月25日,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上路不守規矩,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已經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對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交通違法亂象,鄭州市出租車司機王師傅關注已久。

“闖紅燈、亂掉頭、逆行、亂停放,除違法行駛帶來交通隱患外,這類電動車生產資質混亂,安全技術問題突出。”王師傅說。

“史上最严”治理之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如何消除“准生不准养”的尴尬

“這類電動車不能上牌,因此無法購買車輛保險,發生事故賠付難;無牌上路,一旦肇事逃逸,公安機關破案難。”鄭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相關規定及標準,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屬於機動車,但未被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所以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駛。如果違規上路,警方可暫扣車輛,以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進行處罰,處200元至2000元罰款,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

對於此次交通整治行動,不少市民表示理解與支持,但也有市民提出不同看法:“這類電動車不讓上路,為啥廠家還能賣?”“市民購車損失誰來補償?”

“這類電動車有現實需求,給老年人和殘疾人出行、快遞物流業運輸帶來便利,不能簡單採取‘一刀切’式的治理方案。”一位汽車領域專業人士認為,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是我國電動汽車發展的一個特殊領域,這類車不僅節能環保,又能滿足許多群眾的出行需求。相關部門應出臺相關管理法規,將其納入監管範疇,增加有關電動汽車的管理條款,明確電動汽車的駕駛人資格,讓其依法取得相關駕駛證照,合法駕駛。此外,國家層面應當儘早出臺強制性標準和管理依據,解決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的安全性和路權等問題,規範產業發展。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低速電動車標準正在加緊制定中,預計今年10月底公佈。多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一旦低速電動車新國標確立,生產、銷售將會走向規範化管理,低速電動車產業將真正實現便民與秩序兼顧。

他山之石

山東省

在5個省轄市38個縣就小型電動車的管理進行試點,給予上牌政策支持。對符合質量要求的小型電動車,可以辦理地方牌照、購買車輛保險,納入交警部門管理。

廣州市

按照“總量控制、過渡管理”的原則,在對車輛實施“四統一”的基礎上,允許快遞電動三輪車通行。

深圳市

今年7月份,曾經“禁摩限電”的深圳市結合實際需要,在加強管理的前提基礎上,為快遞電動三輪車“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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